湘赣省工农兵代表大会
1931年10月17~25日,湘赣省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江西省莲花县召开。大会决定正式成立湘赣省苏维埃政府,选举21名执委,主席袁德生,副主席张启龙、彭德怀。大会并通过《湘赣苏区各级苏维埃政府暂行组织法》、《对全苏大会劳动法草案的决议》、《土地问题决议案》、《红军与地方武装工作计划》、《经济问题决议案》、《文化问题决议案》和《婚姻条例》等。1932年8月1至10日,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省苏维埃政府,通过《土地法执行条例》、《劳动法执行条例》、《经济政策执行条例》和《文化教育问题决议案》、《扩大红军与健全地方武装决议案》以及《湘赣省劳动妇女要求纲领》等。1933年12月11~14日,第三次代表大会在江西省永新县召开,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省苏维埃政府,并通过了关于经济建设问题、文化教育问题等方面的决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