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七个五年计划
湖南在“七五”计划时期(1986年~1990年),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总方针,正确处理深化改革和治理整顿工作的关系,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得以稳步发展。1990年全省国民生产总值达702.62亿元,比1985年增长37.8%,平均年增长6.6%; 国民收入达到591.38亿元,比1985年增长78.8%,平均年增长6.1%,提前实现了第一个翻番目标。“七五”时期全省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94.2亿元,比“六五”时期增加324.85亿元; 1990年全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344.27亿元,比1985年增长94.2%;“七五”期间进出口总额累计39.8亿美元,比“六五”期间增长72.5%。地方财政收入70.07亿元,比1985年增长78.8%,平均年增长12.3%,地方财政支出80.08亿元,比1985年增长40亿元,收支差额为10.01亿元。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1990年全省平均货币工资2014元,比1985年增加961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年均实际增长2.1%;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1382元,比1985年增长104%;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545.69元,比1985年增长38%;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1990年末余额达221.7亿元,比1985年末增长3.4倍。治理整顿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工业经济结构和农业内部结构有所改变,逐步趋向合理,为“八五”计划期间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