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保税仓库
由海关在港区内设立或经海关注册用于存放暂不缴纳进口税的外国货物的仓库。存于这种仓库的外国货物可暂不纳进口税,待以后运入国内市场时再纳税; 如以后复运出口,则不须纳税。港口保税仓库受海关的严密监视,只有付清全部税款,海关对货物的约束力才能解除。港口保税仓库也可供外商对货物进行包装、分级、拣选、抽样检验、混合等业务活动。对一些大宗货、散装货物可以在保税仓库区内烘干、扬晒、整理、分装等,以降低水分,清除杂质,减少汁税货物的重量,以适应销售的需要,但不进行加工、装配等工业活动,这是与出口工业加工区的主要区别。设立港口保税仓库的目的,除了给贸易商以经营便利借以吸引外商的船舶和货物外,主要为了发展转口贸易,并增加各项费用收入。因此,我国已开始在某些对外贸易港口设立港口保税仓库或保税区,如上海港和天津港等。这一措施对发展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