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京兆尹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京兆尹 官名,在汉代亦为政区名。 西汉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改右内史置,分原右内史东半部为其辖区,职掌相当于郡太守。因地属畿辅,故不称郡。 为三辅之一。治所在长安(今陕西西安),辖境约当今陕西秦岭以北、西安以东、渭河以南地。 三国魏辖区改称京兆郡,官名改称太守。西魏、周、隋辖区仍称郡,改太守为尹。唐开元初改雍州为京兆府,往往以亲王领雍州牧,而改雍州长史为京兆尹,并增置少尹,以理府事。1914年改顺天府为京兆地方,改府尹为京兆尹。1928年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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