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清水县人民政府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清水县人民政府 清水县人民政府机构名。1949 年 7 月 31日,清水县解放。8 月 7 日,根据陕甘宁边区政府决定,清水县人民政府成立。1955 年 9 月 27 日,清水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清水县人民政府改称清水县人民委员会,由县长、副县长主持人民委员会工作。1958 年 12 月,清水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合并后,清水回族自治县人民委员会改称清水回族自治县联社管理委员会,由县长、副县长主持工作。1959 年 12 月,撤销县联社管理委员会,恢复清水县回族自治县人民委员会。1961年 12 月两县分设后,改称清水县人民委员会。1967 年 3 月,成立清水县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1968 年 4 月,成立清水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上级任命。县革命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政治部、生产指挥部和保卫部。1981 年 6 月,县革命委员会改称县人民政府,设县长 1 人、副县长 6~7人。县长、副县长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副县长任免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县人民政府三年一届,与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同步。1995 年,改为五年一届。2010 年 11 月机构改革,县政府设置工作部门 23 个,即办公室(挂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信访局牌子)、发展和改革局(挂县物价局、县粮食局牌子)、教育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挂县科学技术局、县商务局的牌子)、公安局、监察局(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化广播影视局(挂县旅游局牌子)、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 6 个,即地震局、残疾人联合会、畜牧兽医局、供销联社、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清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政协清水县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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