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疆移民
清政府在新疆地区推行屯田实边,屯田种类很多,组织八旗兵屯田称为“旗屯”,组织绿营兵屯田称“军屯”,发遣罪犯屯田称“遣屯”,维吾尔族人的屯田称“回屯”,招引内地移民的屯田称“民屯”或“户屯”。当时,除了大批的绿营兵携眷带属到天山南北辟田屯种,以及陆续派遣八旗官兵屯驻和罚遣罪犯到新疆地区屯垦以外,还招徕了大批汉人到新疆进行屯垦。一时,向新疆移民很多,以致民屯的数量急剧上升。据统计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兵屯、旗屯、遣屯数共二十八万七千余亩,而民屯数也达二十八万亩之多(曾向吾《中国经营西域史》)。一般说,乾隆后其它类型屯田增置缓慢,而民屯数迅速增加。如乾隆四十年(1775年),乌鲁木齐的民屯土地有十五万亩,到嘉庆十三年 (1808年) 增至六十八万亩,三十三年增加了四倍以上(见戴逸主编《简明清史》)。说明当时新疆移民人数相当多。清代移民新疆屯田实边的措施,无疑,在客观上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对天山南北的繁荣起到了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