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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清代匠役制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清代匠役制

清代匠役制

清代有关应役工匠的制度。根据宫内造办处的编制,匠役首先分为南北两匠。北匠指北京,实际上包括华北各省的工匠;南匠指湖广、闽、粤、苏、杭的工匠和一些欧人工匠。北匠内分旗、汉两匠。旗匠之中又分官匠和包衣匠。官匠为八旗及蒙古人;包衣匠为内务府三旗人。汉匠分食粮匠和招募匠。食粮匠为长期之汉匠;招募匠为临时雇募之汉匠。南匠分为三种。一是抬旗南匠。这是不分种族,户籍隶属内务府,永不回南方的工匠。二是供奉南匠。这是年老之后才能放回原籍的工匠。三是传差南匠。这是因某种造作需要,应招募入京,造作一完毕,即资遣回乡的南方工匠。按专业划分,有六十一种工匠:如雕玉匠、镀金匠、玉匠等。各种工匠的定额、待遇、劝惩、优恤等皆有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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