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淮南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的暂行规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淮南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的暂行规定 淮南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的暂行规定1990年6月29日淮南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1990年9月1日安徽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由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共6章21条。该规定对地方性法规议案的提出,法规草案的起草,法规的审议、通过、批准、公布,以及法规的修改、补充、废止作出了规定。 ☚ 安徽省罚款和没收财物管理暂行条例 安徽省实施《森林法》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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