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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淡水厅志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同治重修)淡水厅志

台湾地方志。清陈培桂修,杨浚纂。十六卷。培桂,广东高要人。道光举人,官淡水厅同知。浚字雪沧,福建侯官人。咸丰举人。官国史校对、府学训导。有《冠悔堂全集》。该厅旧有道光间郑用锡志,同治六年林豪志。杨浚在郑、林二志稿本基础上略增资料,更改编次,于同治九年(1870)重修成书。约二十七万字。卷一含山川、城郭、廨署九图并图说。正文分封域、建置、赋役、学校、典礼、武备六志,职官、选举二表,名宦、先正、义民、列女四传,风俗、物产、古迹、详异四考,附文征、志余二目。共含三十余目。图绘较详,道路,山川较细,三城、八堡、二十九隘等颇具史料价值。灾异记自康熙四十四年至同治九年间地震、大水、大风、大雪等自然灾害情况。文征内容较丰富,惟编排混乱,错误百出,为台湾古方志中下品。有同治十年刻本,1963年《台湾文献丛刊》本。另有台北《中国方志丛书》本,分复印原本和校点铅印本,附有索引。其编印说明、校后记和《台湾文献史料丛刊三百零九种提要》可供参考。所附林豪《淡水厅志订谬》最早批评其书,意见中肯。

淡水厅志

地方志。作者陈培桂,广东高要人,1869年(清同治八年)任淡水同知。淡水设厅,始自1723年(雍正元年),但久无“厅志”。道光年间,台籍人士郑用锡辑有初稿四卷(即《淡水志略》);1867年,淡水同知严金清聘福建林豪续成志稿十四卷,但均未刊行。此志乃据上述二稿增订修辑而成。1870年(同治九年)年初设志局,十月告成,翌年付刊,凡十六卷。书分图、志、表、传、考五类,书末附“文徵”、“志余”、图列山川、城郭、廨署、八景;志分封域、建置、赋役、学校、典礼、武备;表有职官、选举;列传名宦、先正、义民、列女;考为风俗、物产、古迹、祥异等。此志为初创之志,间有纰谬。林豪特撰“《淡水厅志》订谬”一卷纠之。1963年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将其收入《台湾文献丛刊》第172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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