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收全面优惠原则对外国纳税人和本国纳税人分别制定两套完全不同的税法,给予外国纳税人全面优惠,使外国纳税人的整体税负水平低于本国纳税人。实行全面税收优惠放弃的税收较多,影响一国的财政收入水平,同时在尚未同外国纳税人的居住国 (国籍国)政府普遍签订国际税收协定,给予税收饶让抵免的情况下,全面优惠并不能保证达到预期效果。此外,对内对外的税收差别也会造成不平等竞争局面的出现,不利于把利用外资同发展民族经济有效结合起来。因此,实行全面税收优惠的国家并不多,中国是世界上对外国纳税人和本国纳税人分别制定两套不同税法的少数国家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