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对各种耐用消费品的销售融资所予以的控制。美国规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耐用消费品,第1次付款金额不得少于应付货款1/3,法国1969年则规定为25%以上。分期付款最长期限美国为12~15个月,法国为18~21个月。法国曾规定购买汽车放款期限可达18~24个月。
消费信用管理Consumer Credit Management
中央银行对各种耐用消费品的销售融资所予以的控制。最早盛行于美国。之所以对耐用消费品销售融资予以管理,原因在于耐用消费品需求很容易随经济周期变动,而消费信用又往往进一步加剧经济的不稳定。在经济繁荣阶段,消费信用会大量增加,从而使消费需求上升,刺激生产和销售的进一步扩张; 而在经济衰退时期,消费者由于偿还贷款而导致购买力下降,造成耐用消费品销售额锐减,使经济更加萧条。中央银行的一般性的货币政策工具,对这种周期性的变动往往不能施加有力的影响。此外,消费信用的急剧扩张,会使部分消费者将收入的相当部分用于偿还贷款造成当前生活的困难,影响经济稳定,这也是实行消费信用管理的原因之一。从内容上,消费信用管理包括: (1) 规定用分期付款购买耐用消费品的首付最低金额。如美国规定不得少于贷款总额的1/3。(2) 规定分期付款的最低期限。如美国曾规定最长期限不超过18个月,后改为12~15个月。(3) 限制分期付款方式购买的耐用消费品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