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海军署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海军署官署名。(1) 北洋政府设置,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七月由海军部改设,属军事部。署长由次长一人兼任, 署内分设事务厅及军衡、军务、军械、军学、军需、军法六司。事务厅不设厅长, 分科办事; 各司设司长、参事、秘书、司副官, 科长、科员、技正、技士等员。(2) 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军政部,后改为海军部,直隶于行政院,参见“海军部”。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