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国际航行船舶的监管
海关对国际航行船舶的监督管理。根据我国海关的规定,国际航运船舶应在设有海关的港口停泊、装卸货物和上下旅客。船舶到离港时,由港务机关预先通知海关。船舶在港内移泊,须由港务机关征得海关同意。船舶在港停泊和装卸货物和上下客的地点,由港务机关会同海关指定。船舶从到港至离港止,应当受到海关的监管。海关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检查。在发生特殊情况,船舶来不及向海关申报,须暂时离开时,过后或回港后,由船长立即向海关报明离港原因和情况。船舶在装卸货物、行李、国际邮包和其他物品时,须经海关许可,并在海关监管下进行。海关的监管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❶船舶的报关、检查和放行;
❷货物的报关、查验和放行;
❸船用燃料、物料、货币、金银的监管;
❹船舶垫仓、压仓物品的监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