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县樟树潭上层商代遗址
位于浏阳县城西郊,面积约1万平方米,厚1.5米左右。1964年发掘,发掘面积近100平方米。陶器以夹砂红陶为主,此外还有少量的夹砂陶、泥质红陶与泥质白陶,另外还有部分印纹硬陶,约占整个陶器的6%。陶器的器形以夹砂粗红陶近口沿处有附加堆纹的大小陶缸为主。印纹硬陶的纹饰主要有方格纹,器形有凹底罐、圈足壶。黑皮陶的胎质呈棕色,陶土细腻,外表饰编织纹或刻划的暗纹,器形计有刻花壶形器、碟形器、镂空纹簋形器座。其他器物还有灰陶细把豆、红陶回纹印花圜底杯、黑皮盂形陶罐、黑皮杯形刻花陶甑,红陶方格印纹圜底甑等。石器数量很多,大部分为打击而成的粗坯和残断的磨光石器。此处应是当时石器制作的一个工场。石器种类较多,除了常见的斧、锛、石箭镞、凿、矛外,还有一种马鞍形双孔石刀,很具有地方特色。其中大口尊是商文化的典型陶器,细把豆的形制接近西周后期。该遗址上层的相对年代,上限可早到商,而下限可晚到西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