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洪兰友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洪兰友
洪兰友
洪兰友1900—1958江苏江都人。早年毕业于上海震旦大学法科研究院。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先后在财政部、组织部、宣传部、监察院等处工作。1932年后,历任国民党中央组织部主任秘书、司法院法官训练所所长、中央政治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央党部社会部副部长、行政院社会部政务次长等职。1935年当选为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抗日战争中任军事委员会第六部主任委员、重庆市党部主任委员、国民大会筹备委员会秘书处长等职。当选为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抗战胜利后,历任国民大会筹委会秘书长、宪政实施促进会秘书长、第一届国民大会筹备委员会秘书长、戡乱建国动员委员会秘书长、中央政治委员会副秘书长和代秘书长、国民党中央非常委员会(广州)秘书长等职。曾当选为“国大”代表。到台湾后历任台湾国民党当局“国大”秘书长、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立法院”立法委员、选举总事务所选举委员等职。1958年9月28日在台北病逝。著有《法学通论》等书。 洪兰友 洪兰友江苏江都人,1900年生。震旦大学法科毕业。曾任中国公学、中央政治学校教授,国民政府劳工局科长,财政部科长,南京市政府秘书、参事,首都建设委员会秘书长,监察院参事,国民党中央组织部编撰科科长,国民会议秘书,国难会议会员,国民党中央组织委员会县市党务人员训练班副主任,全国经济委员会土地委员会顾问,中央考试委员会秘书长,国民党中央组织委员会秘书,司法院法官训练所所长,国民党中央党部组织部主任秘书等职。1935年1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后任国民党中央组织部委员,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华民国法学会书记长,国民党重庆市党部主任委员,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副秘书长,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副秘书长、代理秘书长,国民党中央党史编纂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40年11月任国民政府社会部政务次长。1945年5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1946年3月派为制宪“国民大会”筹备委员会秘书处处长、秘书长。1947年6月派为行宪国民大会代表、立法院立法委员选举总事务委员会委员; 11月派为行宪国民大会筹备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1948年5月派为 “戡乱建国”动员委员会秘书长;同年12月任内政部部长。1949年7月任国民党中央非常委员会秘书长。不久后去台湾,续任台湾当局 “国大代表”。1952年10月、1957年10月被聘为国民党第七、八届中央评议委员。1958年9月28日在台北病逝。 ☚ 洪中 洪玉钦 ☛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