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区测量
民国21年(1932),省建设厅组建水道测量总队对洞庭湖区进行全面测量。民国21~24年(1932~1935)共施测三角点410个、环湖水准干线424.51公里,埋设水准标志132座,测支线水准1660多公里; 测制1:10000比例尺地形图257幅(面积约1万平方公里)。1950~1958年,长江水利委员会洞庭湖区工程处与省水利局为洞庭湖治理进行全面规划,又开展了一系列测量工作。施测二等三角点81个、三等三角点1510个、四等三角点1646个、二等水准路线1720公里、三等水准路线2331公里、四等水准路线1010公里,多次测制湖区1 : 10000及:25000比例尺地形图及水下地形图。自民国以来湖区测绘积累了一些很有价值的历史测绘资料。如1926年的湖南为6000平方公里,可蓄水400亿立方米; 1949年湖南为4350平方公里,尚能蓄水293亿立方米; 1983年根据最新测绘资料计算,湖南已缩小到2691平方公里,其蓄水能力降为174亿立方米。57年来平均每年缩小面积近58平方公里,蓄水量减少约4亿立方米。这些资料有助于掌握、分析湖区的演变规律,为治理洞庭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