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六库段氏土干总解放前云南泸水设治局(今泸水县)六库地区白族世袭封建土司。其先世为明初云龙州(今云龙县)土知州段保, 清乾隆十二年(1747),段保十七代孙段复健因协助清廷镇压当地傈僳族人民起义有功, 于十七年授土千总职。解放前辖六库等白、汉、傈僳族等居地, 保留着较浓厚的封建领主制和奴隶制残余。设土司总衙门一个和分衙门五个, 有监狱和常备军六、七十人:大的村寨有庄头,多由其亲戚或亲信充任,下有排首,从农民中挑选。所有土地、山林等均属土司所有,对各族农民进行征收地租、摊派劳役及各种特权剥削;农民对土地仅有不稳固的使用权, 不得典当、转让与买卖;但其亲戚和庄头等对土地有较稳固的使用权, 占有较多较好的土地,并转租给农民,进行租佃、雇工及高利贷剥削, 封建地主经济已有所发展。土司还养有六、七十个家内奴隶,大多来自掠买和抵债。解放后通过民主改革已被废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