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泰和律令敕条格式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泰和律令敕条格式金熙宗皇统五年(1145)根据女贞旧制,兼采隋、唐,参照辽、宋制定《皇统新制》共1000余条;海陵王正隆(1156~1160)年间编成,《正隆续降制书》与《皇统新制》并行。金世宗即位(1161)后颁《军前权宜条理》,世宗大定五年(1165)重加修订曰《续行条理》,大定十九年(1179),校正皇统、正隆之制及权宜、续行条理,名曰《大定重修制条》共12卷凡1190条。金章宗明昌五年(1194)重订《明昌律》并加释义,称《明昌律义》,后又重编,于泰和元年(1201)完成,翌年5月颁行,称《泰和律令敕条格式》计《泰和律》12篇,30卷,563条,篇目一遵唐律,加以注疏;《泰和令》29篇,20卷;《泰和敕条》3卷,219条;《泰和格式》30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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