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注释法学派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注释法学派11世纪兴起于欧洲的,用注释或文字解释研究罗马法、特别是查士丁尼法典的一个法学家派别。注释最初是加在正文行间或写在边空上的、对难词和难知的解释;后来发展成为对整个段落和有关原则的解释;继而又发展成为对具体问题知识的概述,包括对各种原稿材料、平行段落和冲突段落的批评性注解。最后成为一种包括总结、解说性实例、一般原则推论和讨论现实问题的全面注释。注释法学派存在于约1050年到1250年。13世纪以后,由于对正义的研究代替对注释的研究,所以注释的研究方法开始衰退。注释法学家们为罗马法的研究奠定了基础,注释者和人本主义者在此基础上把罗马法研究作为法律方面的训练基础,对欧洲法律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寺院法方面也出现了注释法学派,他们主要是对教令作注释。参见〔后注释法学派〕。 注释法学派西欧中世纪中后期以研究罗马法为中心的学派。因意大利波伦亚大学是其发源地,又称“波伦亚学派”。约11—13世纪的前期注释法学派主要是对《国法大全》进行注解和说明,并纠正其矛盾,使前后一体,为罗马法的复兴奠定了基础。主要代表人物有: 伊纳留 (Irnerius,约1055—1130)、阿佐 (Azolinus porcius,1150—1230)和阿库索斯 (Franciscus Accursius,约1182—1260)等。约13—15世纪的后期注释法学派,通常又称“评论法学派”,主要是进一步论述罗马法,使之应用于现实生活。主要代表人物有: 西纳斯 (Cinus,1270—1336)、巴尔多鲁 (Bartolo,1314—1357)和巴尔道斯 (Baldus,1327—1406)等。罗马法经过他们的加工修改,得以适合封建社会的条件,被西欧国家广泛采用。两派对罗马法的传播曾起重要作用。 注释法学派以阐释罗马法为要旨的学术派别。分前期、后期两派。前期于11—13世纪在意大利波伦亚大学兴起,主要以在页边空白处加注释的方式来阐释罗马法原意。其主要代表有伊尔内留斯(Irnerinus,约1055—1125)、阿佐(Azo,1150—1230)和阿库修斯(Accursius,约1182—1260)等。后期又称“评论法学派”(约13—15世纪)。主要以评注的方法阐释罗马法的原则和根据,力求使之能应用于现实生活。主要代表有西纳斯(Cinus,1270—1336)、巴尔多鲁等。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