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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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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法言fǎ yán

(字)孔范,陈国人,仕都官尚书。

法言

書名。揚雄摹擬《論語》體裁寫成,共十三卷。內容以儒家傳統思想爲中心。《漢書》班固《答賓戲》:“揚雄覃思,《法言》、《太玄》。”

法言

《法言》

西汉扬雄所著。其美学思想以儒家为根本,以“明道、征圣、宗经”为原则。关于辞赋,扬雄认为那不过是“壮夫不为”的“雕虫篆刻”而已,因为赋没有讽喻作用,又把赋分为“诗人之赋”和“辞人之赋”,认为前者“丽以则”,后者“丽以淫”。在文质关系上,扬雄继承了孔子所谓“文质彬彬”的观念,主张文质一致。“实无华则野,华无实则贾,华实副则礼”,反对过分的文饰,说“女恶华丹之乱窈窕也,书恶淫辞之淈法度也”,但又并不否认形式美的重要,甚至认为无文则“无以见圣人矣”。《法言》中值得注意的还有关于“心”与“言”、“书”关系问题的论述。认为“言”和“书”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是很困难的,但毕竟是重要的传达媒介。指出“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形,君子小人见矣”,这就不仅仅是论述语言与思维的关系了,而且涉及了艺术风格与个体人格的美学,是“诗言志”理论的丰富和发展。这一思想对后世的艺术美学有深远的影响。

☚ 扬雄   雕虫篆刻 ☛

法言

 仿《论语》体例而写的哲学著作。十三卷。西汉杨雄撰。成书于汉哀帝元寿元年(前2年)。(撰者事迹参见“《太玄》”条)。
 《法言》拟《论语》体裁,采取问答体的形式写成的。共有《学行》、《吾子》、《修身》、《问道》、《问神》、《问明》、《寡见》、《五百》、《先知》、《重黎》、《渊骞》、《君子》、《孝至》等。书末列《法言序》。《法言》的基本宗旨是用礼义、孔孟之道,批评先秦诸子及谶纬、神仙迷信,维护封建道统,所以叫做《法言》。
 西汉末年,《谶》、《纬》流行,天人感应的宗教迷信弥漫一时,在这种环境中,杨雄表现了独立思考的精神,对天人感应的谬论,对于鬼神以至长生不死等迷信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批判。杨雄《法言》认为天道无为自然,万物自然形成。人事成败得失,由于人而非由于天。《法言》不承认神怪,更不承认所谓长生不死神仙。“有生者必有死,有始者必有终,自然之道也。”(《君子》)认为生死是自然规律,是天命,它是不能违背的。《法言》强调闻见之知的重要性,“多闻则守之以约,多见则守之以卓,寡闻则无约也,寡见则无卓也。”(《吾子》)它重视闻见,肯定“学”的作用,反对老庄“学无益”的观点,主张有广泛的知识。进而提出了“言必有验”的主张。“君子之言,幽必有验乎明,远必有验乎近,大必有验乎小,微必有验乎著,无验而言之谓妄。君子妄乎不妄!”(《问神》)它还指出,言固然是必要的,但重要的不是言,也不是学,而是行。他强调有所知,就应该按照所知实行起来,才是真学问。
 《法言》还认为“无法而治”的洪荒之世是有的,但它不把这个时代叫做“至德之世”,而认为“洪荒之世,圣人恶之”,(《问道》)所以才继之以“有治而治”。洪荒之世,谈不上有什么“礼义”,是不足慕的。但礼义法度是有因有革,无为而又有为的,因革总的原则是“新则袭之,敝则益损之。”(《问道》)“圣人之法”也不是古今一律,也有盛衰变化。
 《法言》调和孟荀的人性论,提出性善恶混说。“人之性也善恶混。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修身》)杨雄重视后天学习,主张加强道德修养,“学者所以修性也。视听言貌思,性所有也。学则正,否则邪。”(《学行》)基于此,该书重视教化,反对法家重刑思想。以为儒家所主张的仁、义、道、德、礼结合在一起,像一个天生的有机体一样,缺一不可。对于圣人所制定的礼乐“无则禽,异则貉。”(《法言、问道》),离开“五经”而好读《诸子》,那就不能“识道”。同时,《法言》又反对“污人老,屈人孤,病者独,死者逋,田亩荒,杼轴空”的“斁”政,要求实行“老人老,孤人孤,病者养,死者葬,男子亩,奴人桑”的“思”政。《法言》还站在儒家立场上,对先秦各家进行了批评。杨雄政治思想,主要发挥孟轲的仁政学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安居乐业的愿望。
 《法言》由于模仿论语,内容比较平淡,没有提出特别突出创见。但对宗教迷信的批判,对王充唯物主义学说产生了积极影响,并成为其学说的前导。《法言》关于历史进化的因革思想,是对孔子学说的修正和发展,具有一定的价值。
 《汉书·艺文志》著录《法言》为十三篇,《隋书·经籍志》著录六卷、十三卷、十五卷不同本,《旧唐书·经籍志》、《唐书·艺文志》著录皆同《隋志》。《宋史·艺文志》著录,为十卷。
 《法言》的版本及注本比较好的有《扬子法言注》晋李轨注,清刻本。宋司马光撰的《法言集注》,清乾隆三十年(1765年)《四库全书》抄本。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排印清汪荣宝撰《法言义疏》二十卷本。《杨子法言》,十三卷,一九五八年中华书局《诸子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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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言》

《法言》

西汉末扬雄著。扬雄(前53~18)西汉文学家、哲学家,汉成帝、哀帝和王莽时期历任门下史、黄门郎、天禄阁校书等官。写有《甘泉》、《羽猎》、《长扬》等赋,《太玄》、《法言》、《方言》等书。推崇儒家的孔子,称其为圣人,认为孔子高于诸子,自己则以孟轲自比。该书为扬雄的代表著作之一,共13篇。形式模仿《论语》,内容主要是推崇孔子,推崇儒家和《五经》。批评老子为“绝灭礼学”,庄子、杨朱为“荡而不法”,墨子、晏婴为“俭而废礼”,申不害、韩非为“险而不化”。强调“智”和“学”,“学则正,否则邪”,认为圣人可及,表现出积极进取的精神。如第1篇《学行》中说:“学,行之上也,言之次也,教人又其次也,咸无焉为众人。”又说:“大人之学也,为道;小人之学也,为利。”又如第2篇《吾子》中说:“或问吾子少而好赋,曰:然,童子雕虫篆刻。俄而曰:壮夫不为也。或曰:赋可以讽乎?曰:讽乎?讽则已,不已,吾恐不免于劝也。”又说:“古者扬墨塞路,孟子辞而辟之,廓如也。后之塞路者有矣,窃自比于孟子。或曰:人各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将谁侠正之? 曰:万物纷错,则悬诸天;众言淆乱,则折诸圣。”

扬雄的著作对后世产生了较大影响。桓谭认为他的成就超过了周秦诸子,唐代韩愈将他与孟子、荀子相并提,北宋王安石、司马光对他尤加推崇,王安石称他为“先觉”,至宋明时期,则为理学家所轻视。《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雄本传具列其目,凡所列汉人著述,未有若是之详者。盖当时甚重雄书也。自程子始谓其曼衍而无断,优柔而不决。苏轼始谓其以艰深之词,文浅易之说。至朱子作《通鉴纲目》,始书莽大夫扬雄死。雄之人品著作,遂皆为儒者所轻。若北宋之前,则大抵以为孟荀之亚。”注本有晋李轨《扬子法言注》,北宋司马光《法言集注》,清汪荣宝《法言义疏》等。通行版本有《二十二子》本、《四部备要》本、1958年中华书局《诸子集成》本等。

法言

法言

学术著作。西汉扬雄撰。全书共13篇,即学行第一,吾子第二,修身第三,问道第四,问神第五,问明第六,寡见第七,五百第八,先知第九,重黎第十,渊骞第十一,君子第十二,至孝第十三。其书体裁仿效《论语》,其思想内容尊圣人,谈王道,宣扬儒家传统思想。故《汉书·艺文志》列入儒家。此书在北宋之前,极被人重视,大抵以为荀孟之亚。自程颐始谓其曼衍而无断,优柔而不决;苏轼谓其以艰深之词,文浅易之说;至朱熹作《通鉴纲目》,始书莽大夫扬雄死,扬雄之人品著作,遂皆为儒者所轻。在本书《吾子》篇中,扬雄提出了关于辞赋的一些很有影响的见解。他说:“或问吾子少而好赋?曰:然,童子雕虫篆刻。俄而曰:壮夫不为也。”“或问:赋可以讽乎?曰:讽则已,不已,吾恐不免于劝也。”“或问:景差、唐勒、宋玉、枚乘之赋也益乎? 曰:必也淫。淫则奈何?曰:诗人之赋丽以则,词人之赋丽以淫。如孔氏之门用赋也,则贾谊升堂,相如入室矣,如其不用何!”这三段文字,扬雄提出了三个重要观点:即辞赋的本质是:“童子雕虫篆刻”,“壮夫不为”;其作用是“不免于劝”,其别区有“诗人之赋丽以则,词人之赋丽以淫”。这说明扬雄从儒家“诗教”出发,对辞赋作了否定,代表了汉代赋论重要的一派。有《四部丛刊》本、《诸子集成》本。

☚ 周书·王褒庾信传赞   诗薮 ☛
法言

法言

汉·扬雄撰。十三卷。雄(前53—后18),字子云,蜀郡成都 (今四川成都) 人。少好学,成帝时,授给事黄门郎。历仕成、哀、平、莽四朝。王莽时,校书天禄阁,官大中大夫。此书摹拟《论语》体裁写成,内容以儒家传统思想为中心,极力推崇孔子和 《五经》,指出“好书而不要诸仲尼,书肆也; 好说而不要诸仲尼,说铃也。”“舍舟航而济乎渎者,末矣;舍五经而济乎道者,末矣。”宣称“大哉!天地之为万物廓,五经之为众说郛”。认为“老子之言道德,吾有取焉耳; 及捶提仁义,绝灭礼学,吾无取焉。”关于文学的论述,影响最大的是对“赋”的评论。它重视赋的讽谏作用,认为屈原之作是“诗人之赋丽以则”,虽华丽但符合美刺的法则。汉赋是“辞人之赋丽以淫”,堆砌浮艳辞藻、铺采摛文不合于儒家的教化作用。主张文学必须“明道”、“征圣”、“宗经”。书中也阐发了丰富的美学思想。它反对过分文饰:“女恶华丹之乱窈窕也,书恶淫辞之淈法度也。”主张华实相符:“实无华则野,华无实则贾,华实副则礼。”要求文质必须兼备,对文质关系作了充分论述。此书反对神学,认为“神怪茫茫,若存若亡,圣人曼云”,“有生者必有死,有始者必有终,自然之道也。”具有较为鲜明的无神论思想。所提出的“自然之道”的观点,也蕴含一定的唯物主义成分。但所说的自然之道,主要还是指儒家经典,认为儒家经典最能体现自然法则,儒家经典即“圣人之道”。有晋·李轨注本和宋·司马光《法言集注》。

☚ 毛诗序   论衡 ☛

法言fǎ yán

❶格言,名言。《庄子·人间世》:“故~~曰:‘传其常情。’”
❷合礼的言论。《孝经·卿大夫》:“非先王之~~不敢道。”

法言

文集。西汉扬雄(前53—后18)撰,十卷。雄字子云,蜀郡成都(今四川成都)人。四十岁后游于京师,成帝召见,任为郎,新莽时为大夫。这部仿效《论语》之作,所论多修身、治学、言语、品行事。文字古奥,沿袭古对话体。雄认为辞赋无补于人心世道,是“雕虫篆刻”,“壮夫不为”的小技。分赋为两种,“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肯定前者,否定后者,对汉代赋论有一定影响。自汉以来,有侯芭、宋衷、李轨、章德源、柳宗元、吴秘诸家注。至光之时,惟李轨、柳宗元、宋衷、吴秘注尚存。司马光集四家注,增以己意,成为著名注本。宋大字麻沙本最善,还有《十子全书》本、《二十二子》本。清汪荣宝的疏证、义疏,刘师培的校补均可参考。

法言

法言

西汉哲学著作。十三卷。西汉扬雄著。扬雄(前53—后18),一作杨雄,字子云。蜀郡成都(今四川成都)人。西汉末年重要的思想家、文学家。自幼好学,博览群书。不拘泥于章句,力求通晓其意。少壮之时,曾钦慕屈原、司马相如,喜好辞赋。后以作赋为雕虫小技,转而研究“经世之学”。为人“默而好深湛之思,清静亡为,少耆欲,不汲汲富贵,不戚戚于贫贱。”晚年校书天禄阁,不参与朝政,埋头著书立说,以求成名于后世。晋人范望称之为“朝隐”。以为经莫大于《易》,故作《太玄》。传莫大于《论语》,拟之而作《法言》。《法言》与《太玄》同为其主要的哲学著作。
《法言》以儒家传统思想为中心,兼收道家思想。《汉书·扬雄传》载其自序云:“雄见诸子各以其知舛驰,大氐诋訾圣人,即为怪迂析辩诡辞,以挠世事。虽小辩,终破大道而惑众,使溺于所闻,而不自知其非也。及太史公记六国,历楚汉,讫麟止,不与圣人同是非,颇谬于经。故人时有问雄者,常用法应之。”可见此书之作,主旨在于捍卫和发扬儒家学说。其以孔子为判定是非之准则,依据儒家的纲常伦理,对诸子进行了批判。基本否定了以申韩为代表的法家、公孙龙为代表的名家和苏秦、张仪为代表的纵横家。对老、庄、阴阳家邹衍则作了一分为二的评判,既否定不讲君臣大义、绝灭礼学、毁弃仁义的一面,又肯定少欲、自持的人生哲学和言道德的自然哲学。得出了“视日月而知众星之蔑也,仰圣人而知众说之小也”(《学行》),孔子是最大的圣人,具有最高智慧的结论。针对汉代儒学名以孔子为宗,实异于孔学,“羊质而虎皮”的现象,从维护儒学正统出发,在儒学发展史上,首次开展了对儒学自身的批判。认为汉武帝立五经博士,通经入仕成为知识分子主要的晋升途径,致使儒学界出现为追逐名利学习五经的状况,是儒学堕落的表现,与儒家为道不为利的原则对立;而儒学内部因此加剧的分化纷争更是如“一哄之市”;儒学与方术的合流,导致儒学性质蜕变;儒学的烦琐学风愈演愈烈,造成儒学之师大都为只知经传字句名物之“小知”的贱师。但也指出,“天之道不在仲尼乎。仲尼驾说者也,不在兹儒乎。如将复驾其所说,则莫若使诸儒金口而木舌”(《学行》)。以为儒学各派虽纷纭不同,但皆宗五经尊孔子,正如婴儿各识其亲,学生各知其师。只要精而又精,就可保持儒学正统,不失孔子之道。《法言》还就许多哲学问题进行了论述。认为“天地交,万物生”(《修身》)。“或问天,曰:吾于天与,见无为之为矣。或问雕刻众形者匪天与?曰:以其不雕刻也,如物刻而雕之,焉得力而给诸?”(《问道》)天是无为的,没有意志、目的,万物众形都是自然而然。反对一切事情皆由于命,提出“人为不为命”。以为楚败汉胜非天命,是人为所使然。“汉屈群策,群策屈群力;楚憞群策而自屈其力。屈人者克,自屈者负。”(《重黎》)表现了对孔、孟天命观的修正和唯物主义倾向。重视知识,强调闻见和学、思。“人而不学,虽无忧,如禽何!”(《学行》)“学以治之,思以精之。”(同上)提倡“言必有验”,知行结合。关于人性,以为“人之性也善恶混,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修身》)。认为人之性都是善恶两方面杂处其间的,或善或恶则取决于修身养性。承认社会历史的变化,反对照旧不变,“或问道有因无因乎?曰:可则因;否则革。”“新则袭之,敝则益损之”(《问道》)。认为只有把因循和变革结合起来,才合乎天道,强调德治教化,主张实行“老人老,孤人孤,病者养,死者葬,男人亩,妇人桑”之仁政。
《法言》深得同时代唯物主义思想家桓谭的称赞。《法言》对当时流行于世的天人感应、鬼神图谶等宗教迷信思想予以批判,说:“神怪茫茫,若存若亡,圣人曼云。”(《重黎》)认为人有生必有死,有始必有终,这是自然之道,长生不死的神仙方术是不足取的。这给东汉王充以较大影响。
有清秦恩复石研斋嘉庆景刻宋治平本(诸子集成本),四部丛刊景印秦刻本。注本有晋李轨《法言注》十三卷本,北宋司马光《扬子法言集注》十卷本。另有近代汪荣宝《法言疏证》和《法言义疏》二十卷本,内容较详备。

☚ 春秋繁露   太玄 ☛

法言

西汉杨雄著。仿《论语》体例,共十三卷。以儒学为主干,兼采道家思想。以“天地交,万物生”论点反对天命与神仙之说。主张修身立本,以善为性。有晋李轨《法言注》,北宋司马光《杨子法言集注》,另有近人汪荣宝《法言疏证》、《法言义疏》。

法言

十卷。汉扬雄(前53—公元18)撰。雄字子云,蜀郡成都人。雄少而好学,博览群书,以词赋著称于世。中年到京师,为大司马车骑将军王因奇的门下吏,后被推荐给汉成帝。曾随成帝游甘泉、河东、秦岭等地,作 《甘泉赋》、《河东赋》,受成帝赏识。平帝五年(公元5年)任命为大夫,王莽氏汉后被贬,但不久又被召为大夫。他一生未做大官,苦心专研哲学,模仿 《易》作 《太玄》,模仿 《论语》作 《法言》; 还有《方言》、《蜀王本纪》、《难盖天》等文史和天文学方面的著作。扬雄之作,诸史志皆有著录。《汉书·扬雄传赞》中说他写 《太玄》时称 “以为经莫大于 《易》,故作 《太玄》; 传莫大于 《论语》,乃作 《法言》;史莫大于 《仓颉》,而作 《训纂》;箴莫善于 《虞箴》,作 《州箴 》。”雄著在传播过程中,有的已佚,如《仓颉训纂》、《乐》、《箴》、《扬雄集》等; 而现存的有 《太玄》、《法言》、《方言》。不过佚著,自宋以后多有辑本,其主要著作保存完好,并有多家为之作注。这对研究扬雄的思想提供了珍贵的史料。《法言》包括 《学行》、《吾子》、《修身》、《问道》、《问神》、《问明》、《重黎》、《寡见》、《五百》、《先知》、《渊骞》、《君子》、《至孝》十三篇。全书尊圣人,谈王道,主要宣传儒家传统思想。但提出“天地交,万物生”,“有生必有死,有始必有终,自然之道也”。提倡 “学以治之,思以精之”,“多闻则守之约,多见则守之卓;寡闻见无约,寡见者无卓也”。这反映了扬雄唯心主义体系中的唯物主义倾向。总之,扬雄的学说,基本上是与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神秘主义思潮相对立的,并对许多神秘主义的观点进行了驳斥,他力图把古代的儒家学说从谶纬迷信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版本有宋刻大字本,《纂图互注扬子法言》十卷,晋李轨、柳宗元、宋咸、吴秘、司马光注。元刻 《纂图互注》本,《春在堂全书》本。民国二十二年 (1933)排印本,改题为 《法言义疏》。此本是 《法言》注中最详细的本子。1958年中华书局重印 《诸子集成》本。

法言

法言

西汉典籍,扬雄著,13篇。该书仿照《论语》体例,尊圣人,谈王道,以儒家传统思想为中心,是汉代思想史重要资料之一。今本有晋李轨注本13卷, 宋司马光集注本10卷。

☚ 太玄   白虎通义 ☛

《法言》fa yan

Discourses on Methods→扬雄 (Yang Xiong)

法言

学术著作。亦称《扬子法言》。西汉扬雄撰,13篇。《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儒家类著录有“扬雄所序三十八篇”,班固自注:“《太玄》十九、《法言》十三、《乐》四、《箴》二。”《隋书·经籍志》、《唐书·艺文志》皆著录有6卷、13卷、15卷不同本。《宋史·艺文志》著录为10卷。注释有:晋李轨注、宋佚名音义《扬子法言》,宋司马光撰《法言集注》、清汪荣宝《法言义疏》,近人刘师培撰《扬子法言斠补》。《法言》形式仿《论语》,内容主要属于哲学和伦理范围,推崇孔子和“五经”。强调后天学习和对知识的运用,谓人生之初“聪明不开”,“学以治之,思以精之”才能得到知识,“学,行之,上也;言之,次也”。(《法言·学行》)推崇儒家的五伦、五常伦理学说,但主张“人之性也,善恶混。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法言·修身》),以“性善恶混”的观点与“性善论”、“性恶论”对立。批评老子“捶提仁义,绝灭礼学”,庄周、杨朱“荡而不法”,申、韩“险而无化”。但认为天是没有意志、不“雕刻万物”的自然界;反对神仙方术,指出“有生者必有死,有始者必有终,自然之道也”(《法言·君子》),表现出对道家思想有所吸取。该书对桓谭、王充的思想发生过积极影响。

法言

书名。西汉扬雄撰。共十三卷。仿《论语》体例,阐发儒家思想,兼采道家思想,具有无神论倾向,对先秦诸子多有评议。书末附有《法言序》,自述每篇大略。今通行本有晋李轨注十三卷和宋司马光 《集注》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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