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我国《民法通则》第70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便产生法定代理关系的终止:(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 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3)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 由其他原因引起了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法定代理的终止
又称法定代理消灭。法定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基于法定原因而不复存在。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便会引起法定代理的终止: (1) 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代理关系因缺乏一方主体而终止。(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 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