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毒物分析运用一定的技术和方法,从检材中分离并鉴定毒物的过程。为法医毒理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任务是判定送验检材是否含有毒物?是何种毒物?在组织和体液中的含量(浓度)是多少?等等。为完成以上任务,必须注意检材的验收、保存和使用,以及对案情、症状和尸检所见的详细了解,特别是要应用可靠灵敏的方法,从检材中分离毒物并进行该毒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毒物分析技术也越来越丰富、灵敏、准确。目前常用的有: 化学分析法,组织化学法,动物实验法,仪器分析法,光谱分析法,色谱分析法,免疫测定法和中子活化分析法等。法医毒物分析结果是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 法医毒物分析 法医毒物分析法医毒物分析是法医毒理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它为确定是否中毒或中毒死亡提供重要证据。其任务是证明检材(如尸体的内脏、血、尿等)是否含有毒物,系何种毒物,在组织和液体中的含量(浓度)多少,是否足以引起中毒死亡等。它的主要内容包括: ❶从组织、体液或排泄物分离和纯化毒物及其代谢物。 ❷毒物及其代谢物的定性分析。 ❸各检材中毒物及其代谢物的定量。 法医毒物分析常常要从含有大量杂质的生物组织、体液或排泄物中分离出少量以至微量的毒物,有时可低至毫微克/毫升(克)组织。因此,必须善于选择分离效果好、回收率高的分离方法。用在未知毒物的分离时,不易发生遗漏又简便易行,对毒物的破坏或消耗少。选择作为确定的试验,应具有特异性,灵敏度高。所用的试剂必须高度纯净。器皿必须十分清洁,均经空白检验合格。对所获得的结果,无论是阳性结果或阴性结果,均应十分慎重地加以判断。特别是毒物分析的结果,与案情和尸体解剖有矛盾时,更应全面分析,慎重考虑,其结果只允许根据实际的化验结果实事求是地作出,不许主观臆断,牵强附会。 法医毒物分析要特别注意检材的验收、保存和使用。检材(尸体内脏和体液等)是最重要的证物,在整个运送过程中,要严格登记,核对交接日期,经手人要签字,严防掉错或发生其它问题。实验室验收时要注意封签是否完整,所取检材是否适当,数量是否足供化验需要,检材应按需用量分装保存,最好在低温冰箱冰冻后,存放于专用冰箱内保存。经过调查研究,周密地制定分析方案后,慎重使用,因检材一经消耗即不可复得。特别注意要保留三分之一的检材,加上封签,冰冻保存,不得动用,专供必要时由其它专门机构复验用。否则,在对化验结果有疑问需要进行复核时,如检材已全部用完,将造成无法复验核实的严重后果。检材的分配要根据分析方案及所采用的分离测定方法决定。如采用气相色谱,检材仅需100g或更少些。如采用一般化学分离方法,则需500g以上。 自六十年代以来,仪器分析和其它的分析方法飞速发展,红外和紫外分光光谱、原子吸收光谱、气相色谱、气相色谱-质谱、高压液相色谱、活化分析以及放射免疫测定等新技术、新方法应用于法医毒物分析,使法医毒物分析无论在毒物分离、定性和定量方面,均获得巨大的进展,使之从常量进入到微量、超微量。缩短了毒物分离、定性和定量的时间,提高了检出率和准确性。 ☚ 中毒的法医学鉴定 毒物分离 ☛ 000077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