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出一门立法观点。意为:一、立法权属于君主;二、各种法律规范必须一致,不得相互矛盾。《艺文类聚》卷54载,杜预说:“法出一门,然后人知恒禁,吏无淫巧,政明于上,民安于下”。“法出一门”是维护法制统一,避免执法者舞文弄法以营私作弊的保证。 法出一门fǎ chū yī mén指法律统一而一致。也作“法无二门”。 法出一门fǎchū-yīmén〔主谓〕 法律由同一部门制定,前后统一,不能随意变通。晋·杜预《奏事》:“~,然后人知恒禁,吏无淫巧,政明于上,民安于下。” △ 多用于描写法律统一方面。 〖反义〗法出多门。 也作“法无二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