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污染治理与保护规划
根据河流水 (环境) 功能区保护、水环境容量和水资源承载条件,制订并组织实施的污染治理与保护的规划。河流流域大多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工业基地和人口集中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加强河流治污工作,保持良好的河流水环境,对实现污染物减排目标,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河流污染治理与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❶加大工业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研究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监督地方政府安排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加强工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现有工业园区、基地和项目,要开展环境风险后评价,建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消除环境隐患,提升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水平。
❷加快城市和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行产业化,引入市场机制,鼓励采用多种投融资形式,加快城市和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要坚持 “厂网并举,管网优先”,合理确定建设规模,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和处理效率。在做好节水的同时,统筹考虑再生水利用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
❸加强面源和流动源污染防治。农业部门要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推进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科学划定禁养、限养区域,禁养区内不得新建任何畜禽养殖场,已建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搬迁或关闭。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加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鼓励和支持开展有机肥资源综合利用,推广科学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科学技术。
❹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环保部门要协调林业、水利等部门,依法保护好流域内的林草植被、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减少水土流失。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处理好水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关系。
❺做好跨界河流水质保护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河流环境监测工作,督促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快跨国界河流我方河段工业废水治理工程; 建设部门要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垃圾处理场建设,并监督其运营管理; 跨省界断面要设立水质自动监测站,全天候监测跨省界水质变化情况,为查处水污染突发事件提供依据。
❻统筹协调河流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环保部门要督促地方政府统筹考虑江河上、中、下游地区的生态环境功能,统筹兼顾干流和支流的污染防治,统筹实行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措施; 水利部门要统筹做好流域水资源开发和保护工作,科学规划和建设各类水利工程,优化调度运用方式,维持河流的最小生态流量,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流域水生态系统。
❼大力加强科技攻关。环保部门要加大对河流水体污染机理、污染源动态监控、生态修复、面源污染控制、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环境风险评估及流域水环境管理决策支撑等关键技术与集成技术开发的支持力度,推进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研究,加强河流水环境保护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❽严格环境执法。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污染源、水环境质量和应急系统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工业园区、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整治力度; 对典型环境污染问题,实行挂牌督办,依法实施高额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❾实行跨省界断面水质监测与考核评估制度。加强跨省界水域水质达标管理,实行跨行政区水质断面责任制,积极筹建水质自动监测站,确保跨省界水质达标交接、顺畅衔接。2008年起,国家环保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按年度目标对跨省界断面水质进行考核评估。地方政府也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对跨市界断面水质进行考核评估,确保治污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