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汤玲英,女,醴陵县人,从事会计工作。“文革”期间,写了支持刘少奇、反对江青的大字报。1968年8月醴陵县公检法军管小组以侮辱领袖罪判其20年徒刑。1970年3月改判死刑。1980年经湘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复查,认为: 汤玲英热爱党和社会主义,在反对“四人帮”的斗争中,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值得学习。对其两次判刑是错误的,应予撤销。其生前所在单位应召开追悼会,发给抚恤金。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