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头县
西汉置,属酒泉郡。东汉更名沙头。据《三国志 ·魏书 ·阎温传》: “汉献帝建安二十一年(216年),敦煌功曹张恭遣从弟华攻酒泉沙头、乾齐二县。”由是知此二县在酒泉之西,与敦煌郡相接。又据《晋书 ·地理志》,西晋时,乾齐县归属敦煌郡,沙头仍属酒泉郡。位于酒泉之西。《重修肃州新志》在赤金所亦记载: “沙头废县在酒泉西”。清人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63则谓“沙头城,在(肃州)卫西二百五十里,汉县,属酒泉郡”。按以上记载方位,当在今玉门市所辖之花海子乡。池头县顾名思义,有池水在,地当池头,故名。位于乡政府西偏北约13.5公里处的比家滩古城,规模较大,位置亦相当,为汉池头县城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