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堡制亦称汉堡一艾尔伯福制。19世纪中在德国汉堡市、艾尔伯福市由社区志愿工作者自发组织的社会救助制度。这种救助方式源于19世纪初苏格兰牧师汤姆士在其管辖的教区内自行创造的新的济贫方式。汤姆士对英国济贫法深恶痛绝,他主持的圣约翰教堂,位于贫困教区内,是格拉斯哥市的一座主要教堂。汤姆士将其管辖的教区分成25个济贫单位,每50户贫困教友为一济贫单位,派教堂的长老任主管。长老对贫困教友的贫困状况要亲自调查,逐户核对属实,然后再采取以下步骤帮助他们: (1) 启发并帮助他自力更生;(2)必须给予援助的,要求其家人、亲属、朋友、邻居、教友施以援手;(3)还有困难的,再请富人给予资助。各位负责的长老组成评议会,对以上工作作最后评定。同时,教堂规定以晚祷奉献作为慈善基金。这种济贫方式虽然仍是教会的慈善工作,但已由救济转向救助。 消息传到德国,汉堡、艾尔伯福等地纷纷仿效,并且予以改进,将市镇分为若干个社区,每一社区设一名督导,由其带领一群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工作者以其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与全心全意的服务工作来影响社区内的居民; 并且募捐晚祷奉献金,建立统一的慈善金库。这种社区型的救助工作后世称为“汉堡制”,被奉为现代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的先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