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绥直隶厅 永绥直隶厅清代设置的行政区。属湖南省。《清史稿·地理志十五》:“永绥直隶厅:〔明,镇溪千户所、崇山工地,隶辰州府泸溪县。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置厅吉多营,仍隶辰州府。嘉庆元年(公元1796年)升直隶厅。七年移治花园堡。辖红苗寨228〕。东北距省治1159里。广90里,袤155里。北极高28度43分。京师偏西6度59分。” ☚ 永兴军路 永宁直隶州 ☛ 永绥直隶厅 永绥直隶厅明保靖州地,清嘉庆年间升直隶厅。治今花垣县。 ☚ 桂阳监 晃州直隶厅 ☛ 永绥直隶厅 永绥直隶厅明保靖州地。清嘉庆元年 (1796) 置直隶厅。 ☚ 凤凰直隶厅 晃州直隶厅 ☛
永绥直隶厅 永绥直隶厅清雍正元年 (1723) 置永绥厅治多吉营(今花垣县吉卫镇)。嘉庆元年 (1796) 升直隶厅。七年(1802) 移治花园堡(今花垣县花垣镇),不辖县,属辰沅永靖道。1913年改置永绥县。 ☚ 永阳县 永绥县 ☛ 永绥直隶厅行政区划名。清置。明属镇溪千户所、崇山卫地,隶辰州府泸溪县。清雍正元年(1723),置厅,治所在今湖南花垣南。嘉庆元年(1796)升直隶厅,七年(1802),移治花园堡(今花垣)。辖有苗族村寨228个,为苗族聚居地区。清代乾嘉苗民起义首领※石三保揭竿于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