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民政长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民政长1911年武昌起义后建立的湖北军政府,于都督府之下设军政、民政两部。民政部设民政长,为省的民政长官。以后各省均仿效。袁世凯统治时期改为巡按使。 民政长官名。北洋政府置,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各省行政长官名称尚未划一,临时政府北迁后,由北洋政府任命者,称民政长,次年一月颁布《画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始统一称民政长,其官署统一称“省行政公署”。民政长总理全省政务,由中央任命,其具体职掌《划一令》中未作规定。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五月,改称巡按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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