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八年赈灾
民国时期赈灾活动。民国十三年至十七年(1924—1928年),陇右持续干旱。民国十七年(1928年),渭川行政区自春至秋未落透雨,井水干涸,渭河断流,夏秋两季农作物全无收获。民国十八年(1929年),渭川行政区遭受百年不遇饥荒,天水县城乡死于饥饿、瘟疫者15570人,绝户119户。地方筹赈,天水县城散粮10石、银元600元,在北门外行宫、南校场营房、西门外社稷坛、东门外造币厂等处设粥厂,每厂置大锅4口,每日施粥1次,每人1勺。是年,省赈会拨天水县赈灾款银元1.5万元余元;华洋义赈会在天水县发赈灾款银元1万余元,主要用于以工代赈,修三阳川道路、东门外桥梁、城南河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