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国人物大辞典︱凡例 凡例 一、本辭典收錄民國時期人物的時限,上自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成立時肇始,下迄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告一段落,但涉及具體人物的生平事迹,亦可延伸至上限以前和下限以後。 二、本辭典收錄民國時期人物的範圍是: 政治界:中央政府司(局)長以上官員,駐各國外交官員及各省、市級廳局長以上官員;歷届國會議員、國大代表;各黨派中央執行委員或中央委員;偽滿、汪偽和其它偽組織頭面人物。 軍事界:陸軍師長或相當于師長以上將官;海軍艦長以上軍官;空軍中隊長以上軍官。 經濟界:著名的實業家、銀行家、包括董事長、經理、廠長、經濟師、會計師等。 科技界:著名的科學家和工程技術人員,著名的醫師和護理師。 文化教育界:著名的哲學家和社會科學家、著名的作家、藝術家;著名的大、中學校校長、教授、研究員、副研究員;著名的新聞出版工作者;著名的律師;著名的教練員、運動員。 宗教界:著名的活佛、法師、阿訇、主教、神甫、牧師。 民間藝人及其他社會知名人士。 三、資料來源:主要依據政府公報、歷史檔案、人物傳記、地方史志、報刊資料、各省市縣調查或徵集的資料、文史資料和港台書刊等。 四、人物辭條的排列以姓氏筆畫為序,姓氏相同者以名字的第一個字為序;同姓名者以出生年月為序,早者排在前,遲者列于後。 五、歷史紀年一律采用公元。 年齡一律以周歲計。 六、籍貫一般以當時的官定名稱為準、對舊地名均在括號内注明現用地名。 七、職務任免,一般均以當時發布任免令為准,與其實際到職、離任日期時有不同。 八、對所收錄的人物,一般不作評價,但對某些特定人物,也本着求實態度,寓褒貶于字裹行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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