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为德之精古代民本主义思想的一个命题。《鹖冠子·度万》:“万民者,德之精也。德能致之,其精毕至”。“民为德之精”,意为人民中蕴涵着道德的精华,或谓人民中蕴涵着建立一个良善社会的原动力。《鹖冠子·博选》提出“以人为本”,对“人”和人性解释说:“所谓人者,恶死乐生者也。”从主体自身来说,促使人们追求道德的原动力就是“恶死乐生”的人性。据此,《鹖冠子·泰鸿》提出了“顺爱之政”的思想,指出:“顺爱之政,殊类相通;逆爱之政,同类相亡。”正因为人皆“恶死乐生”,所以,倘若人人都能推己及人,就能建立一个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社会。要使人人都能推己及人,尚需“以德致之”的引导,这就要求统治者奉行“顺爱之政”,从民所欲,以德致民,从而使蕴涵于万民之中的“德之精”最大限度地表现和发挥出来,实现社会和谐的理想。《鹖冠子》的这些思想,虽然没有摆脱出从统治者“能得人”的角度立论的古代民本主义思想的一般局限性,但其强调从民之欲,指出一个良善的社会应是“以人为本”、合乎“恶死乐生”的普遍人性的社会,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时代的局限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