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比丘尼传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比丘尼传 比丘尼传中国佛教史书。简称《尼传》。四卷,有序。南朝梁时宝唱撰。宝唱(生卒年不详),俗姓岑。吴郡(治所在今江苏苏州)人。十八岁投建初寺僧祐律师出家,住庄严寺,博涉经律。曾听处士顾道旷等讲经史、《庄》、《易》。齐末避乱至浙江、福建一带。梁天监四年(505)回到京师,敕为新安寺主。宝唱素以博学多识著称,十一年(512)参与僧伽婆罗译场,笔受《阿育王经》等十一部经。后又受梁武帝之命,掌华林宝云经藏,广搜遗逸经籍。先后助僧旻编撰《众经要抄》、助智藏编撰《义林》、助僧朗编撰《大般涅槃经注》以及助萧纲编撰《法宝联璧》等。生平撰述颇多,除此书外,尚有《续法轮论》七十余卷、《法集》一百三十卷、《名僧传》三十一卷、《华林佛殿众经录》四卷、《经律异相》五十五卷、《出要律仪》二十卷等,但大多佚失。现仅存本传和《经律异相》。 ☚ 出三藏记集 经律异相 ☛ 比丘尼传 比丘尼传(南朝·梁)释宝唱著。4卷。从东晋升平(357~361年)至梁天监(502~519年)间,根据碑颂记集或博闻考古,为有名的比丘尼立传。第一卷有净检等11人;第二卷有慧果等23人;第三卷有法缘等15人;第四卷有净修等14人;共65人。 ☚ 入佛指南 高僧传 ☛ 比丘尼传四卷。梁代释宝唱撰。宝唱生平事迹详见 《慈悲道场忏法》条。《比丘尼传》一书,略称《尼传》。是晋、宋、齐、梁四朝著名的比丘尼六十五人,附见五十一人的传记。所记大多为江浙地区之人,中原和边远地域的人很少,原因在于南北分割所致。中国的比丘尼始于晋代的净净检,自此以后,代有其人。本书四卷所收载的比丘尼,卷一东晋十三人,卷二刘宋二十三人,卷三南齐十五人,卷四梁十四人,附见五十一人。本书依时间先后为序,不分科目。但也具备 《名僧传》那些科目类型的人物。如妙智讲 《胜鬘》、《净名》,妙祎讲 《涅槃》、《法华》,应属法师之科; 法净、惠果注重戒行,昙彻的讲毗尼,应属律师之科;法相、法辩的禅观,应属禅师之科;静称的驯伏猛虎,净检的凌空而行,应属神力之科;慧浚,慧王的疏食苦节,道综、惠翟的焚身,应属苦节之科;道馨、普照的诵经,应属经师之科。本书所具有的价值远远超过了宗教的范围,透过《比丘尼传》,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概括起来有以下三点:第一,本书见载的比丘尼大多出身于权贵或士大夫家庭,虽身事佛出家,但仍可出入宫廷,为帝王后妃所供养。因此,也出现了比丘尼参与政治,弄权乱法的事。如晋代妙音为殷仲堪谋荆州刺史,宋代法净、昙览参与孔熙先的政变。同时也反映了诸王贵族供养比丘尼世族名士礼敬比丘尼,佛教与南朝统治阶层的关系。第二、也反映了南朝的佛教制度。如宋代宝贤为都邑僧正,月受俸钱一万;法净为亲邑都维那,以及晋智贤遇杜霸沙简,齐慧绪遇沈攸之沙简等事。第三,本书也反映了南朝封建社会歧视压迫妇女,迫使有的妇女不得不遁入空门的情况。如令首、僧基、僧端、昙晖、法宣遭遇之苦尤为突出。本书所载比丘尼所住的寺庙,多在南朝都城或附近地区。其中,有三十七人住在建康 (今南京),有十三人散布在离建康不远的各大城市,有五人在洛阳,有三人在江陵。只有少数人分布在东北至勃海,东南至钱塘,南至广州,西北至高昌区域内。本书叙事上起晋愍帝建兴(313—316)至梁天监十五年(516),历四朝二百年。正是中国佛教处于兴旺发展时期,既有高僧辈出,也有女尼显赫。现见载版本有金陵刻经处刻本。最新见载版本有199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高僧传合集》 第961—978页。 《比丘尼传》bi qiu ni zhuanBiographies of Nuns→宝唱 (Bao Ch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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