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连名制
一种母亲名字与子女名字相联的命名制度。起源子古代母系社会。在我国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仍保留有这种命名制度。如云南西双版纳的布朗族。布朗族没有姓,其人名一般由3个音节构成,第一音节为性别通称,第二音节为本人名,第三音节则是母名。凡女姓第一音节为“玉”字(老年妇女则为“牙”字);凡男性第一音节为“岩”字(老年男子则为“达”字)。布朗族婴儿在出生后3天或一个月时举行命名仪式。在命名仪式上,由父亲或家族中老人先选定婴儿自己的名字(即3个音符中的第二个音符),然后再把婴儿母亲的名字连在其后,作为第三个音符。这样,连同第一个表示性别的通称,就构成了3个音节的完整名字。例如,母亲的名字为“玉南坎”,其女的名字可叫“玉甩南”,其儿的名字可叫“岩苏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