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统计
残疾是由病伤等原因在人体上遗留下来的固定症状。它给身体带来形态和功能上的改变,影响正常生活和劳动能力。致残原因有:
❶先天畸形等先天疾患:如先天性聋哑、先天性足内翻等。
❷病伤后遗留下来的固定症状:如脊髓外伤后的截瘫、流行性乙型脑炎后的智力迟滞等。
残疾分类 世界卫生组织根据残疾影响人的生理功能和社会功能的状况,把残疾分为三个层次:
❶功能形态残疾:为残疾的第一级,一般有病伤的后遗症,使人体结构或功能发生缺陷或异常。
❷丧失功能残疾: 由于人体的结构缺陷和功能障碍,使残疾人丧失他应具备的能力(与残疾人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和职业等相应的能力)。
❸社会功能残疾:由于身体的形态和功能的缺陷或异常,影响残疾者参加社会活动,或虽具备参加社会活动的能力,因受到社会上一些人的歧视而被迫脱离社会的残疾。如脊髓外伤后的截瘫,严重烧伤造成的面貌丑陋等。每一层次的残疾又分为精神残疾和躯体脏器残疾两类。国际残疾分类有统一编码,各国参照进行统计分类,以保证残疾患病率的国际间比较。
残疾统计指标 有以下二点。
(1) 残疾患病率: 通过询问调查或健康检查发现的残疾患者与调查(检查)人数之比,说明残疾发生的频率。

K=100%;1000‰;100000/10万
(2) 残疾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