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胎的诊断
确定胎儿存亡必须十分慎重,没有足够的证据,不经过多次检查及化验,切勿轻易下死胎结论。诊断死胎的主要依据有:
❶全身症状:早期妊娠时若胚胎死亡则早孕反应如恶心、呕吐等即消失。倘若胚胎或胎儿死亡时间过久(4~8周以上)而不排出,孕妇可有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口臭等症状。
❷子宫停止增长:胎儿死亡后,由于胎儿萎缩和羊水的吸收,子宫停止增大或反而小于停经月份应有的大小。
❸胎动消失:妊娠中、晚期胎儿死亡则孕妇自觉胎动消失,通过刺激胎儿也不能引起胎动。
❹胎心音消失:胎儿死亡后,胎心音即消失。但一次听不到胎心决不能轻率判断胎儿已死亡,须反复听诊并应用多普勒仪协助诊断。
❺妊娠试验:早期妊娠时血或尿内hCG逐渐转阴性,则应考虑胎死宫内。
❻超声检查:用多普勒超声法探测不到胎心音及胎动,死胎即可确诊。
❼X线检查:胎儿死后,由于脑萎缩,颅顶骨明显重迭,甚至塌陷变形,一般胎死后4~5天开始见到,时间越久越明显。脊柱可过度弯曲,甚至蜷缩成球形,其后头颅与脊柱可成直角弯曲,胎儿胸廓也塌陷,大小与妊娠月份不符。死胎无活动,故位置固定,影像清晰。其头皮下脂肪层增厚,出现颅周圆晕现象。胎儿腹腔内有游离气体,心血管中有气体影,对死胎的诊断有助,但需与孕妇肠道内气体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