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竞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7年武术被列为国家的体育竞赛项目,1958年制定了第一部武术竞赛规则。此后,每年都举行全国性的武术表演和比赛。近年来,我国每年举办5种全国性的武术竞赛:
❶全国武术锦标赛。由各省、市武术专业队参加,目的为检查和总结其教学与训练工作。
❷全国少年“武士杯”比赛。其任务与锦标赛基本相同,由各省、市的业余体育学校少年儿童运动员参加,分不同年龄组进行。分组情况是:少年甲组,16岁至17岁;少年乙组,13岁至15岁;儿童甲组,12岁以下:儿童乙组,10岁以下。
❸全国武术观摩交流大会。为发掘、整理各地民间传统武术的成果汇报会,以便进一步研究、整理和推广。由各省、市选拔组成代表队参加,年龄、项目不限。
❹全国武术散手擂台赛。由各省、市代表队及公安系统代表队参加。
❺全国太极拳(剑)比赛。由各省、市选派代表队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