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进出口政策wuqi jinchukou zhengceimport-export policy of weaponry
国家制定的关于武器装备引进和销售的准则。它是维护国家正当军事、经济权益和政治尊严的重要保障,是管理武器进出口的重要手段。为了配合武器进出口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往往通过立法手段,制定相应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等一系列法律规章,保证武器进出口的正常进行。
军品进出口贸易随着商品的出现而出现,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及战争的需求而发展。在古代,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较低,商品经济不发达,军品进出口活动主要以走私贩运的形式进行,国家对军品进出口贸易的管理多用单一的行政手段。随着大工业生产的发展和海上、陆上运输条件的改善,世界武器进出口贸易迅速发展,各国的武器进出口政策更加具体、更加严格。19世纪以后,战争规模扩大,武器的需求量增加,国际武器进出口贸易更为活跃。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仅美国的国际贸易额就达116亿美元,其中主要是军品贸易。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向其他国家出售军品额高达439.5亿美元。战后,武器进出口数量进一步膨胀。但随着各种政治和军事同盟的建立,武器进出口政策不仅受到军事和经济因素的限制,而且受到意识形态等政治因素的约束。1947年6月,美国独自实行对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战略物资禁运政策。1950年1月1日,美、英、法、意、联邦德国、加拿大、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挪威、葡萄牙、希腊、士耳其及日本等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及其他西方国家共15个成员国,在巴黎成立了“巴黎统筹委员会”,旨在协调西方国家的贸易政策,防止战略物资流向社会主义国家。
各国的武器进出口政策有不同的性质、目的和内容。其特点主要与战争、国防、经济和外交政策密切关联,有很强的政治针对性,并服从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根本目的。在执行过程中,不同时期(如战争时期与和平时期),对不同的国家,为了不同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目的,具体的方式、方法也表现出一定的灵活性和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