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吏
两晋南北朝时期地方政府用于巡役与屯种的一种吏。始于西晋。《晋书·山涛传》: “吴平之后,帝诏天下罢军役,示海内大安,州郡悉去兵,大郡置武吏百人,小郡五十人。”东晋及南朝时期,州郡兵常置,吏不仅没废,数量反而大增。《宋书·武帝纪下》:永初二年(421),“初限荆州府置将不得过三千人,吏不得过一万人;州置将不得过五百人,吏不得过五千人。兵士不在此限。”武吏除了用于地方政府的武卫巡役外,大量的被用以从事生产,相当于三国时屯田民兵。《宋书·良吏·徐豁传》: “郡大田武吏,年满十六,便课米六十斛,十五以下至十三皆课米三十斛。一户内随丁多少,悉皆输米。”武吏以户称,世代同为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