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咏比赛Geyong bisai
在“班班有歌声,人人开口唱”的基础上,举行全校歌咏比赛,可以使群众性歌咏活动达到最高潮。既然是竞赛性质的活动,就要制定出竞赛章程。内容应包括:
❶要规定演唱形式:大合唱(齐唱)、小合唱、表演唱、重唱、独唱、对唱等。
❷歌曲选材要求:歌曲内容健康活泼、反映学校生活、富于儿童情趣,具有时代气息和一定的教育意义。演唱曲目二至三首。其中,可规定必唱歌曲一首,也可不做规定。
❸规定评比条件:各班参加歌咏活动的广泛性、歌曲选材符合要求、演唱技巧(音准、节奏、发声方法、歌曲处理)如何、舞台作风(衣着发式,组织纪律性,精神面貌)如何、演唱形式生动活泼。
❹规定评选办法、确定评选小组成员。评选小组应由校领导、音乐教师、大队辅导员和部分学生代表组成,还可请著名的指挥家、歌唱家担任佳宾评委,会使歌咏比赛的气氛更热烈。评奖工作依据评比条件,分年级评比,每个年级都要评出名次,对获奖的班级颁发奖状、奖品,对进步较大的班级提出表扬。还可设立小指挥奖、小伴奏奖。要明确强调,竞赛只是一种形式,而歌咏比赛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音乐活动开展,提高全校学生的音乐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