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梵蒂冈城国基本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梵蒂冈城国基本法梵蒂冈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成文宪法。1929年2月11日,意大利独裁统治者墨索里尼同教皇庇护十一世签订特拉兰条约,建立梵蒂冈城国。同年6月7日,公布梵蒂冈城国基本法,共21条。规定:教皇为城国元首,拥有立法、司法、行政之全权,是基督在世上的代表,拥有管理世界各国天主教会的最高权力; 红衣主教团是教皇的最高咨询机构,教皇缺位时,由红衣主教团暂行其职权; 司法机构包括最高法庭、上诉法庭、教庭赦罪院三个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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