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预算外资金
乡镇范围内,按照国家财政、财务制度以及乡镇政府的有关规定不纳入乡镇财政预算内,由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自收自支的资金。 包括乡镇财政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乡有资金、乡镇事业行政单位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乡镇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金、乡办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等五个部分。从广义上讲,它还应包括村有资金及其主管部门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是一种具有财政资金和集体资金二重属性的公有资金。 与县以上预算外资金相比,有以下特点:(1)运行交叉性。 指财政性资金与集体性资金的交叉运行。(2)充分自主性。 比县以上的预算外资金有更大的自主权。(3)高度分散性。 它的资金范围广,又极为分散。(4)相对法定性。它既要执行国家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规定,又可根据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开辟筹资渠道,规定使用范围,具有较强的行政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