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名物 > 朝制類 > 文告契據部 > 文據 > 條約1 條約1 tiáoyuē 亦稱“條章”。相關各方共同協商製訂之文件。特指國家間簽訂有關政治、經濟、軍事或文化方面之權利與義務之文書。以條令形式約束各方遵守,故稱。《新唐書·南詔傳下》:“詔殿中監段文楚爲經略使,數改條約,衆不悦。”《花月痕》第四十七回:“卓然横刀危坐,唤黄事來進見,取出宣諭儀注,通市條約。”清·馬建忠《適可齋記·巴黎復友人書》:“且范斯法尼之會,諸國雖共訂條章,而西班牙與荷蘭另有孟斯德之約。”
古代名物 > 朝制類 > 文告契據部 > 告令 > 條約2 條約2 tiáoyuē 朝廷或官府頒布之條例、規章。唐代已見用。唐·司空圖《唐故宣州觀察使檢校禮部王公行狀》:“公舉奏條約,給官緡以僦水工,自是行役不淹,人遂安逸。”宋·蘇舜卿《上范希文書》:“今條約煩細,又迫驅之以向敵,人頗失望。清·林則徐《擬諭𠸄咭唎國王檄》:“並聞來粤之船,皆經頒給條約,有不許攜帶禁物之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