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威慑héwēishè〈动〉 核武器拥有者以使用核武器来胁迫对方屈服,借以推行其政策。 核威慑héwēishè〈动〉拥有核武器的大国在外交活动中以使用核武器来胁迫对方屈服。 核威慑 核威慑héwēishè核武器拥有者以核军备、核战争进行威慑,迫使对方屈服,并推行其政策的行为。 ❍ ~使人类生存受到极大的威胁。 ☚ 核潜艇 核心家庭 ☛ 核威慑 核威慑核武器出现后核大国处理核时代的国际冲突和全球战略的基本理论和策略。核威慑以核军备和核战争为威胁手段,使可能采取敌对行动的一方认识到其行动必将招致遭受核毁灭和生态破坏的严重后果而放弃原先的企图。核威慑战略最早体现于1953年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批准的国家安全新面貌政策与1954年美国国务卿宣布的大规模报复战略。20世纪60年代中期由于美苏核僵局的出现,则以相互确保摧毁、相互威慑作为核政策的基石,强调第二次打击力量,即在第一次核打击后能生存下来并在还击中使对方遭到无法承受的核报复的能力。70年代末美国卡特政府提出相互抵消战略,强调实施多次有限打击,通过逐步抵消过程维持现有核均势。1983年里根政府提出战略防御设想,通过在太空建立导弹战略防御系统摧毁来犯的弹道导弹。威慑理论的研究转向防御性威慑领域,从确保摧毁转到确保生存,攻守兼备,实际是一种将核竞争与对峙推向太空的超级威慑。 ☚ 万隆会议十项原则 核裁军 ☛ 000073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