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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枢密院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枢密院

枢密院

官署名。唐代宗永泰年间开始设置枢密使,由宦官担任,主管承受表奏。后梁改为由士人担任。后唐庄宗时期,枢密使与宰相分掌朝政,文事出中书,武事出枢密。宋代枢密院与中书省分管军政,号为“二府”,并设有枢密使、枢密副使等职。

☚ 只是   殿帅府 ☛

枢密院

 元朝中央行政机构之一。蒙古建国之初,由大汗与宗王各自统率军兵,怯薛协助处理军务,并无专设的总领全军的机构。元朝建立后,沿宋、金旧制,1263年设枢密院,掌管军事机密、边防及宫廷禁卫等事务。枢密院长官枢密使由皇太子兼领。枢密使以下有枢密副使二员,任命史天泽及驸马忽剌出担任。下设佥书枢密院事一员。1270年,增设同知枢密院事。1291年,又增设知枢密院事。以后规定枢密院以知枢密院事为首,下设同知院事、副枢、签院、同签、院判、参议等各若干人。宋以枢密院与中书省两府对掌文武,使各不相知,已经发生弊端。故元朝枢密院同中书省之间不再是并列的二府,枢密院的地位较之中书省低。元亦常以中书省之平章政事或左右丞共商枢密院事。元初为了征战的需要,曾沿用金朝旧制,在四川、江淮等地设置行枢密院。世祖完成统一大业后,当地方有事,需要派兵出征作战时,亦设行枢密院指挥,并管理当地军务,战事过后,即行撤销。
枢密院

枢密院

官署名。简称密院。宋初,循唐、五代之制,置枢密院,与中书对掌文武之政,号称“二府”,每朝奏事,得与中书先后上殿。其院分东西设在中书省之北,旧分四房,后增至北面、河西、支差、京、教阅、广西、兵籍、民兵、吏、知杂、支马、小吏等十二房。主掌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之政令,以及诸如侍卫班直、内外禁兵招募、阅试、迁补、屯戍、赏罚等与军备有关之事。长官为枢密使,副长官为副使,又有知院事,同知院事、签书院事、同签书院事等官,参见“枢密使”。

☚ 经抚房   枢密使 ☛

枢密院

官署名。唐代宗时始设内枢密使,由宦官充任,掌承受章奏。自德宗后,内枢密使掌有兵权,职权扩大。宋代枢密院与中书门下分掌文武二柄,枢密院掌军事机密和兵防边备等事。元代枢密院沿袭宋制。明太祖曾置行枢密院,不久废去。

枢密院shū mì yuàn

官署。中唐置,掌管国家机要政务。宋代掌兵权,明初废止。清代亦用来称军机处:话说贾政进内,见了~各位大臣,又见了各位王爷。(一○七·1351)

枢密院【同义】总目录


枢密院右府
旧政府机关

旧政府机关

辕(辕垣;辕门) 署(署府;云署;解署;节署;曹署) 衙(衙门;衙府;衙署;官衙) 牙(牙门;牙署;牙阖) 庭(庭阁)府(~司;府朝;府署;府室;府馆;府廨) 局(局子;局署;官局;曹局) 廨(廨署;官廨;公廨) 司 邸 官(官署;官府;官厅;官司;官家;官衙;官寺;官室;官廷;授~厅) (署)理所 馆舍 门馆 讼阁
古代官署名称:监(国子~) 院 台(~阁) 省(尚书~) 礼部 青官 春官 柏署 柏府 栢府 御史台御史府 四方馆
封建时代中央官署名:枢幄 枢密院
中枢官署的统称:枢密 枢掖
衙门里,官府里:官里
各官署:庶司
军司马的官署:霜府
中央权力机关:枢轴
军政大吏的府署:幕府 议幕 宾幕
营帐,幕府:露幕
起草文书、参与谋议的幕府:计幕
官吏办事机关:官曹
唐代吏部铨选官员的机关:铅部
清末内阁及各部所设掌理政务之机关:
古代掌管财政、赋税、贸易等事务的官署:计司
古代掌管财赋会计的官署:计曹
宋代管理财经事务机关的别称:计省 计台 计枢
古代地方上将帅的官衙:
将帅的府署:军府
古代将帅的府署:幕(幕府;阃幕)
地方长官的官衙:阃署
郡守的官署:郡府 郡廨
词臣的官署:词垣
机要的官署:机衡
警察机关:警所
中央司法机构:大理寺
古代司法官署:法曹
我国封建社会掌管刑法﹑狱讼事务的官署:刑部 宪部
明代特务机关:厂(厂卫;西厂)
无足轻重的清闲的官署:闲曹冷局

☚ 国家行政机关   朝廷 ☛

枢密院

❶中国古代官署名称。五代后唐始称。宋代沿置,执掌军籍、军事机密、国信、边防布置等,与中书省对掌文武二柄,合称“二府”,同为最高国务机关。金袭宋制。辽在北面官系统的北南宰相府下设北、南两个枢密院,相当于兵、吏二部;在南面官系统,初以枢密院兼行尚书省事、统辖吏、兵、户、厅等行政机关。后尚书省独立,枢密院始作为纯军政机关存在,职位较轻,以掌管汉人兵马政务为主。元代由皇太子兼任枢密使,战时设行枢密院,管理一方军政。明代改为大都督府。
❷一些君主制国家君主的咨询密议机关。通常由皇族、亲、贵、高级官僚等组成。帝俄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日本曾设。英国设置于亨利六世时代(1422~1461),长期参与外交、殖民政策的决定和重大案件的审判。18世纪内阁产生后,枢密院的权力逐渐移植给内阁,仅负责主持皇室典礼和内阁就职仪式,审理英国海上法庭和殖民法庭的上诉案,公布内阁重要决定的命令、发布议会召开、休会和解散以及对外宣战、媾和的公告。作为英王的辅助机关,仍享有形式上的权力,内阁的许多决定需经枢密院同意并用枢密院令发布才能生效。
❸某些国家的最高行政机构。如汤加。一般由国王和内阁组成。国王主持,负责处理对内对外重大事务。枢密院和首席法官组成上诉法院。
❹某些国家议会中的一个院。


枢密院法

法兰西封建王国国王的私人顾问机构。国王在作出重大决断之前,首先听取它的意见,一些重要奏章一般也都送其审查。主要成员为国家高级行政官吏、大封建领主等。如18世纪的枢密院成员有王储、勃艮第公爵之子、国家掌玺官、博维利埃公爵、托尔西侯爵、军机国务大臣、总监督德·马雷等。


枢密院

官署名。唐代宗永泰中(765—766)始置枢密使,以宦官充之。五代之后梁建崇政院,改枢密使为崇政使,更用士人。后唐庄宗同光元年(923),又改崇政院为枢密院。宋代沿置,据《宋史·职官志二》:“枢密院,掌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之政令,出纳密令,以佐邦治。凡侍卫之班直,内外禁兵招募、阅试、迁补、屯戍、赏罚之事,皆掌之。”枢密院与中书省在宋代并称“二府”,是最高国务机关。辽代分设北枢密院(相当兵部)、南枢密院(相当吏部),及汉人枢密院(掌汉族地区兵马军事)。元代枢密院主要掌军事机密、边防及宫廷禁卫等事务。明初改置大都督府,枢密院即废。

枢密院

❶中国封建时代的中央官署名称。始于后唐,原称为崇政院。宋代沿置,管理军事机密、边防、军马及国信 (对外交涉) 等,与中书省并称“二府”,同为最高国务机关。辽设北枢密院(相当兵部)、南枢密院 (相当史部)和汉人枢密院(掌管汉族地区兵马)。元代枢密院掌军事机密、边防、军队调遣、武官升转及宫庭禁卫等; 战争时设行枢密院,掌一方军政。明代废。
❷某些君主制国家君主的咨询机关。通常由贵族、高级官吏等组成。英国的枢密院设置于享利六世在位(1422—1461)时代,曾参与外交、殖民政策的确定和重大政治案件的审判等。18世纪形成责任内阁后,它已丧失原来的政治地位,任务只是主持皇室典礼和内阁宣誓就职的仪式,处理某些上诉案件,颁布某些公告等。帝俄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日本,也曾设有枢密院。现在泰国枢密院为国王设置的一个咨询机关,其成员由国王选定。
❸某些国家议会中一个院的名称。

枢密院

官署名。五代后梁时建崇政院,后唐改称枢密院。宋沿后唐旧制设置,为总理全国军务的最高机构。掌军国机务、兵防、边备、军马等政令,出纳机密命令,与中书省分掌军政大权,合称“二府”。“掌兵籍、虎符”,有调动兵马之权,但必由皇帝批准,令下殿前司,方可调动。宋初,其长官为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副长官为枢密副使或同知枢密院事,资历浅者则称枢密直学士签书枢密院事或同签书枢密院事。一般由文臣担任,以文制武;入朝奏事,与中书省长官先后上殿,彼此不通消息,以利加强皇权。仁宗庆历间(1041—1048)以前,其长官与宰相互不兼任。庆历间,对西夏用兵,为统一指挥,命宰相吕夷简、章得象兼枢密使。神宗初年,对西夏战争结束,乃罢兼枢密使。熙宁元年(1068年),并置枢密使、副使与知枢密院事、同知院事。元丰五年(1082年),置枢密使及副使,定置知枢密院事与同知院事二人。南宋建立之初设御营使,由宰相兼任,实际取代枢密院长官成为最高军事统帅,枢密院形同虚设。建炎四年(1130年),“罢御营使及其官属,以其事归(枢)密院”,才又名符其实成为最高军事机构,长官为知枢密院事。绍兴七年(1137年),复增设枢密使为长官,枢密副使等为副长官,仍以宰相兼任,其后或兼或否。自宁宗开禧年间(1205—1207)始,宰相兼任枢密使,“遂为永制”,二者在实际上已合为一体,事实上已废除了由“二府”分掌文武二柄的旧制。主官次官之下设都承旨、副都承旨,参用文武,为内部总务长,承宣旨命,统领院务。其下又有检详官、计议官、编。

枢密院Privy Council

即加拿大女王枢密院。在1867年制定的宪法法案基础上建立。作用是为王国政府献计献策。枢密院顾问为终身制,由总理、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各省总理、前任和现任联邦内阁大臣和上、下两院的议长推荐,总督批准。

枢密院

枢密院

官署名。五代后唐改崇政院为枢密院,此后历代沿置,至明代废。掌总国家军机政务。《宋史·职官志二》:“枢密院:掌军国机务、边备、戎马之政令,出纳密命,以佐邦治。凡侍卫诸班直、内外禁兵招募、阅试、迁补、屯戍、赏罚之事,皆掌之。以升拣、废置揭帖兵籍;有调发更戍,则遣使给降兵符。除授内侍省官及武选官,将领路分都监、缘边都巡检使以上。大事则禀奏,其付授者用宣;小事则拟进,其付授者用札。先具所得旨,关门下省审复。面得旨者为录白,批奏得画者为画旨,并留为底。惟以白纸录送,皆候报施行。其被御宝批旨者,即送门下省缴复。应给诰者,关中书省命词。即事干大计,造作、支移军器,及除都副承旨、三衙管军、三路沿边帅臣、太仆寺官,文官换右职,仍同三省取旨。宋初,循唐、五代之制,置枢密院,与中书对持文武二柄,号为‘二府。’院在中书之北,印有‘东院’、‘西院’之文,共为一院,但行东院印。而职事条目颇多。神宗初政,乃省其务之细者归之有司,而增置审官西院,专领阁门祗候以上至诸司使差遣。官制行,随事分隶六曹,专以本兵为职,而国信、民兵、牧马总领,仍旧隶焉。旧分四房:曰兵、曰吏、曰户、曰礼,至是厘正,凡分房十;其后,又增支马、小吏二房。……枢密使、知院事、同知院事、枢密副使、签书院事、同签书院事。枢密使、知院事,佐天子执兵政,而同知、副使、签书为之贰。凡边防军旅之常务,与三省分班禀奏;事干国体,则宰相、执政官合奏;大祭祀则迭为献官。”

☚ 寿安山规运提点所   枢密分院 ☛
枢密院

枢密院

官署名。唐宪宗元和 (806—820) 中正式设置枢密使 (内枢密使),左、右各置1员,以宦官刘光琦、梁守谦为之。不置司局,掌承受表奏,出纳王言,与宰臣共参国政,参与延英议政 又于堂状后帖黄,更改诏敕。天祐二年 (905) 废枢密使。五代置枢密院,以士人充使。后梁太祖开平元年 (907) 以其职归崇政院。后唐庄宗同光元年(923)置枢密院、以宰相兼枢密使。后晋高祖天福四年 (939) 罢,出帝开运元年 (944) 复置。宋沿五代之制,置枢密院,掌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之政令,出纳密命,与中书分掌军政。初设枢密使、副使为长贰,仁宗庆历 (1041—1048) 以来以宰相兼使。或置知枢密院,同知院,官资浅者则称枢密直学士签署院事,同签署院事。熙宁元年(1068) 并置使、副使与知院事、同知院事。神宗元丰五年 (1082) 定置知院事与同知院事2人。南宋复置枢密使,多以宰相兼任。辽分为南、北院,北院掌兵机、武诠、群牧之政,南院掌文铨、部族、丁赋之政,又有听讼之权。各设枢密使、知枢密使事、知枢密事、枢密副使、知枢密副使事、同知枢密使事、签书枢密院事等,僚佐有都承旨、副承旨、林牙、知院帖黄等。又各以中丞司为隶属机关,置北南枢密院点检中丞司事、左、右中丞等。北枢密院多以宗室或后族任之。金朝太宗天会二年(1124) 因伐宋改置 “都元帅府”,废帝天德三年(1151) 置枢密院。章宗泰和 (1201—1208) 间每行兵即为元帅府,兵罢则复为枢密院,设枢密使副使、签书枢密院事、同签枢密院事、经历等。哀宗天兴元年 (1232) 并枢密院归尚书省,以宰相兼院官。又于全国重要地方置行枢密院。元世祖中统四年 (1263) 置,后定置知院,同知,副枢、佥院、同佥、院判、参议、经历、都事等,又领客省使、断事官,迂征伐之事、则置行枢密院。

☚ 宰执   三司使 ☛

枢密院

❶中国封建时代的中央官署名称。始于后唐,废于明代。
❷某些君主制国家君主的咨询机关。通常由贵族和高级官吏等组成。英国设于亨利六世时代(1422—1461),曾参与外交、殖民政策的确定和重大政治案件的审判等。18世纪出现内阁后,逐渐丧失原来的政治地位,主要成为礼仪性机构。沙俄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日本,也曾设枢密院。
❸某些国家议会中的一个院。


枢密院

官署名。五代后唐改后梁崇政院而设。宋沿置,掌军事机密及边防等,与中书省合称“二府”,同为最高国务机关。辽设北枢密院、南枢密院及汉人枢密院。职掌分别相当于兵部、吏部事及掌汉族地区兵马。元代除枢密院外,战时设行枢密院,掌一方军政。明废。

枢密院

亦称“崇政院”或“宥司”。古代官署名。五代后唐改后梁之崇政院为枢密院。宋、元代沿置,与中书省并称“二府”,同为最高国务机关。掌军机要务与边防、边备、戎马政令。辽代设北、南枢密院,北院主军,南院主民。元代在战时还设有掌一方军政的行枢密院。

枢密院

枢密院

某些君主制国家君主的咨询机关。通常由贵族、高级官吏等组成,其职权在不同国家的不同时期有所不同。沙皇俄国于1726年设立最高枢密院,居于参政院和各行政部院之上。日本从1889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枢密院则是天皇的咨询机关。现在的泰国的枢密院是国王的咨询机关。在英国,枢密院的名称始于15世纪亨利六世时期,至1540年正式成为辅佐英王处理政务的机构,不再只是起咨询作用,而是参与国家内政外交的重大决策和重大政治案件的审判,指挥和监督所有中央和地方政权机关的活动。内设若干委员会,负责处理内外政务,其中尤以外交委员会最为重要。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后,外交委员会演变成为内阁,并逐渐形成责任内阁,枢密院遂丧失了原来的政治地位,成为纯属礼仪性的机构。现在英国枢密院由经首相建议、国王任命的300名枢密顾问官组成,其中包括现任内阁大臣。在法律上,枢密院仍是最高行政机关,内阁则作为其中实际掌握权力的组成部分。皇室典礼和内阁宣誓就职的仪式由枢密院负责主持,内阁的各种重要决定、关于议会召开、休会和解散,以及宣战、媾和的公告等,均以 “枢密院令” 的形式颁布。此外,枢密院司法委员会拥有审理某些上诉案件的权力。

☚ 三级会议   天皇制 ☛

枢密院

官署名。唐代宗永泰年间,始以宦官一人为枢密使,掌管机要并出纳帝命,但当时尚未设立官署。唐末始逐渐发展成枢密院,成为皇帝身边一个重要的政令机关。后梁时,为革除宦官专权之祸,改枢密院为崇政院,并用朝臣任职。后唐时又改为枢密院,其后历朝均沿置。在五代时,枢密院的地位日益重要,有时甚至超过中书门下。同时,由于战乱频仍,军事至关重要,遂逐渐发展成专掌军事的机关。北宋时,枢密院分房治事,初为四房,后增至十二房。与中书门下分掌文武臣僚,合称“二府”。长官为枢密使,宋时或设枢密使,或设知枢密院事。副长官为枢密副使,或同知枢密院事。辽设北枢密院、汉人枢密院(掌汉族地区兵马)。元亦设,掌军事机密、边防及宫廷禁卫等。战争时设行枢密院,掌一方军政。明废。

枢密院

官署名。唐代自天宝以后,宦官之权始大,领禁军,典兵机文书。《旧唐书·杨复恭传》记崔胤奏文说:“高祖、太宗时,无内官典军旅,自天宝以后,宦官寝盛,贞元、元和分羽林卫为左右神策军,以使卫从,令宦者主之,唯以二千人为定制。自是参掌枢密。由是内务百司,皆归宦者。”其时典领机密的宦者或称典枢密,或称掌枢密,或称知枢密,并无定称,其所掌略如汉武帝时主呈文书章奏的中书宦者。代宗时始定枢密使之名,但仍无公署,惟掌收受章奏,传达皇帝旨意命中书门下施行而已。掌权的宦官常以枢密使的名义削夺宰相职权而干预朝政,甚至参与包括宰相在内的大臣的任命。后来发展到与宰相共参政事,有时还以贴黄的形式来更改诏敕,甚至君主的废立亦由其主张。昭宗借朱温之力,尽诛宦官,始以士人任枢密使。后梁开平元年(公元907年)改枢密院为崇政院,枢密使为崇政院使,改用士人,备皇帝顾问,其地位相当于宰相。后唐同光元年(公元923年)又改崇政院为枢密院,郭崇韬、安重诲曾先后任枢密使。从此枢密院之名不再更改,后晋虽曾一度罢废,旋又恢复。到后周时,枢密院的职掌逐渐趋于专管军事。欧阳修《新五代史·郭崇韬安重诲传赞》说:“梁之崇政使乃唐枢密之职,盖出纳之任也。唐常以宦官为之。至梁,戒其祸,始更用士人,其备顾问、参谋议于中则有之,未始专行事于外也。至崇韬、重诲为之,始复唐枢密之名,然权侔于宰相矣。后世因之,遂分而为二,文事任宰相,武事任枢密。枢密之任既重,而宰相自此失其职也。”宋代枢密院为最高军事机关,掌军国机务、兵防、边备、军马等政令,出纳机密命令。与中书分掌文武二柄,合称“二府”。其长官常以文臣充任,统辖三衙,以文制武。所以宋代的“二府”建置,实际上是强化皇权的一种措施,枢密院不过是皇帝用来牵制中书门下的机构而已。宋初,枢密院的长官为枢密使或为知枢密院事;副长官为枢密副使或为同知枢密院事,如官资浅则称枢密直学士、签书院事、同签书院事。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并置使、副使与知院事、同知院事。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罢使及副使,置知院事与同知院事二人。南宋初,以宰相兼知枢密院。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复置使,仍以宰相兼任,其后或兼或不兼。开禧年间起,宰相兼枢密使成为定制,有时枢密使、副使与知院事、同知院事并置。从南宋后期宰相例兼枢密使的情况来看,为了事权的集中,相权不宜分割。枢密院内部有都承旨、副都承旨掌承宣旨命,通领院务。属吏有副承旨、主事、守阙主事、令史、书令史,分在北面房、河西房、支差房、在京房、教阅房、广西房、兵籍房、民兵房、吏房、知杂房、支马房、小吏房办事,共十二房。辽置北枢密院与南枢密院,分别为北面官与南面官中的宰辅机构。详见“北枢密院”与“南枢密院”条。金于天辅七年(公元1123年)置枢密院,总领汉军。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改为都元帅府,八年(公元1208年)复改为枢密院,掌武备机密之事。设枢密使,枢密副使、签书枢密院事、同签枢密院事,所属有经历、都事、架阁库管勾、知法等员。元于中统四年(公元1263年)设枢密院,掌军事机要及军事行政事务,枢密使由皇太子兼领,实为虚职,定置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枢密副使,佥枢密院事,同佥枢密院事、枢密院判官、参议等官。战时又设行枢密院及枢密分院,掌一方军政。明太祖攻下集庆即置行枢密院,由其本人直辖,不久,改置大都督府。此后即无枢密院之名。

枢密院

官署名。


职源与沿革

❶唐代永泰二年(766)始置内枢密使,初无厅局,唐末始有枢密院之称(《册府元龟》665《内臣部·总序》、《旧唐书·哀帝纪》)。
❷后梁开平元年(907)五月,改枢密院为崇政院;后唐同光元年(923)十月,依旧称枢密院(《旧五代史·职官志》)。
❸宋朝沿置(《通考·职官》12《枢密院》)。


编制

枢密院长贰有枢密使则置枢密副使,有知院则置同知院,资浅则称签书(署)枢密院事。神宗以前“使”与“知院”不并置,熙宁元年始并置。元丰官制罢枢密使、副,至绍兴七年又复置《通考·职官》12《枢密院》)。下设枢密院承旨司,官额有枢密都承旨、副都承旨,枢密院副承旨。院之下又分兵、吏、户、礼、刑五房,元丰新官制为十二房,后又增为二十五房。南宋乾道又并为兵、吏、礼、刑、工五房(《宋史·职官志》2《枢密院》、《宋会要·职官》6之11)。吏额:元丰官制定为38人。直属官司尚有编修司、检详所、兵马司、皮剥所、御前弓马子弟所、宣旨库、架阁库、机要库等等。


简称与别名

❶枢密、密院、枢院、枢。《要录》卷34,建炎四年六月甲戌:“以宰相范宗尹兼知枢密院事,罢御营使。……本朝沿五代之制,政事分为两府,兵权付与枢密。比年又置御营使,是政出于三也。(议者)望罢御营司,以兵权归之密院,而宰相兼知。凡军额有阙,并申枢密院增补,……于是罢御营使及官属,而以其事归枢院。”《春明退朝录》卷上:“恭惠(任布)登枢。”《宋史·任布传》:“召为枢密副使。”
❷枢机之府。《金佗续编》卷12《罢逐路宣司省札》:“已降指挥韩世忠、张俊、岳飞除枢密使、副。”同上书卷4《(岳飞)乞罢副使仍别选异能同张俊措置战守不允诏》:“朕以二、三大帅各当一隅,不足以展其才,故命登于枢机之府。”
❸内枢。枢密院属内诸司,故有此称。《宋史·王显传》:“复拜枢密使。……真宗幸大名,唯内枢唯显与副使宋湜从。”
❹右府。《宋宰辅》卷5:“夏竦枢相制曰:朕夙夜设右府,以制武师。”《东京梦华录》卷1引《汴都赋》:“左选为文,右选为武。”
❺本兵。《攻媿集》卷36《同知枢密院赵汝愚初除封赠曾祖东头供奉官》:“本兵之任,我得宗英。”《炳烛编》卷4《本兵》:“宋代以西府为本兵也。”
❻西府。《宋史·尤袤传》:“张说自閤门入西府。”《宋史·宰辅表》4:“(乾道七年)三月己丑,张说自明州观察使、知閤门事兼枢密副都承旨、除签书枢密院事。”
❼中枢。《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56《除文彦博》:“枢密使、检校太师、兼侍中、潞国公文彦博再司魁柄,仍冠中枢。”《宋宰辅》卷20:“钱象祖右丞相兼枢密使。制曰:兹特迁于次辅,仍晋掌于中枢。”
❽枢府。《大事记》卷2:“国朝兵权,隶于三衙,本之枢府。”《北盟会编》卷37引《李纲辞知枢密院》:“兵符出于密院,而不得统其军;兵籍隶于三衙,而不得专其制。”
❾密府。《朝野杂记》甲集卷12《恩旧节度使》:“哲庙以前,节度使未有以恩辈除者。若王显……,以尝任密府乃得之。”《宋史·宰辅表》1:“(淳化二年)王显自检校太傅、枢密使责授随州刺史、崇信军节度、观察、处置等使。”
❿兵府。《宋史·欧阳修传》:“(嘉祐)五年,拜枢密副使。……在兵府。”(11)宥府。《玉海》卷139《建炎御营五军》:“(御营使)本以行幸总齐军中之政,其后遂专兵柄,宥府几无预。”《挥麈后录》卷1《宰相、枢密分合因革》:“建炎初,置御营使,……遂专兵柄,枢密院几无所干预。”(12)枢廷。《诚斋集》卷62《寿皇论天变地震书》:“陛下将使宰相择之乎?抑将使枢廷择之乎?”《宋宰辅》卷11:“安焘罢知枢密院事。制曰:入冠枢廷之重。”(13)枢筦。《挥麈录·余话》卷1:“(神宗)批出云:‘玉关人老,朕甚念之!枢筦有阙,留以待汝。’以赐敏肃(赵挺)。未几,遂拜枢密副使。”(14)宥密。《麈史》卷中《体分》:“入长宥密。”《宋宰辅》卷20:“史弥远知枢密院事。制曰:宜升班于宥密。”(15)宥廷。《攻媿集》卷38《钱象祖枢密院检详》:“天下之兵,本于宥廷,设属掄才,实视宰掾。”(16)枢阃。《清明集》卷2宋慈《巡检因究实取乞》:“况枢阃责专消祸本,干系甚大。……经关枢密院照会……。”(17)洪枢。《周文忠公年谱》:“淳熙九年庚午,除知枢密院事。制词:进长洪枢。”(18)枢省。《内简尺牍》卷3《与张(守)尚书》:“向传进端殿,践枢省。”《宋史·张守传》:“拜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19)帷幄。原义指帅幕,宋代或引申为枢密院之代称。《剑南诗稿》卷25《夜读范至能(揽辔录)》:“帷幄无人用岳飞。”《宋宰辅》卷11:“康国知枢密院事制曰:‘俾专帷幄之任’。”(20)鸿枢。《云麓漫钞》卷4:“张元仲公叔夜……除签书枢密院。……李俦(诗):‘命世文章伯,鸿枢柱石臣。’”(21)紫枢。《攻媿集》卷38《知枢密院事赵汝愚初除封赠祖太子少傅》:“紫枢元臣,方隆于同姓。”(22)西枢。《长编》卷121丁巳:“国家以西枢内辅,赞翊本兵,为任重矣!”(23)密地。《东轩笔录》卷6:“赵普……先皇开创之初,寻居密地。”《宋史·赵普传》:“建隆三年,拜枢密使、检校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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