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生
台湾嘉义人,1916年8月4日生。台北高等学校文科、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毕业,国民党革命实践研究院第十六期、“国防研究院”第十二期结业。1945年任台南县政府自治指导员,社会科科长、区长。1947年任国民党云林县党部主任委员。1951年任嘉义县县长。1957年任云林县县长,1960年连任。1967年任国民党台湾省党部书记长,后任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第一组副主任。1969年任国民党台北市党部主任委员。1970年任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副秘书长。1972年任台湾当局 “行政院内政部” 部部长。1976年任台湾“交通部”部长。1981年任“行政院”政务委员。1983年任国民党中央党部考核纪律委员会主任委员。1984年8月任“考试院”副院长,1990年9月连任副院长。1996年5月被聘“总统府”资政。1969年3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届候补中央委员,1976年1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并任中央常务委员,1981年3月、1988年7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二、十三届中央委员,1993年8月被聘为国民党第十四届中央评议委员,1997年8月续聘为第十五届中央评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