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摅(1065—1123)宋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字彦振。林邵子。以父荫任无锡县主簿,后任濠州通判,累迁敕令检讨官。崇宁元年(1102 年)迁屯田、右司员外郎。使河北查诸道,尽陈河朔利害之策,赐进士,擢起居舍人,进中书舍人,直学士院,特命为翰林学士。四年除礼部尚书。贬知颍州。召为开封尹,治张怀素妖事狱明允。大观元年(1107 年)以兵部尚书试吏部尚书,兼侍读、实录修撰,仍前官同知枢密院事,改尚书左丞,二年加中书侍郎,三年黜知滁州,罢职提举杭州洞霄宫。起知越州、永兴军,皆辞。拜端明殿学士出知扬州,有政声。徙大名府。加观文殿学士,拜庆远军节度使、知东平府。宣和二年(1120年)罢节度使,提举亳州明道宫,复罢还吴。因服丹砂卒,赠开府仪同三司。靖康元年(1126 年)以蔡京死党,追贬节度副使。喜收藏,工书,有《承诲帖》。 林摅 林摅工部尚书。同上工部工完加太子太保,得赏银、彩缎(第七十回)。按:宋臣林摅,福州人。累官翰林学士,庆远军节度使,曾出使辽。终罢归卒。《宋史》卷三五一有传。 ☚ 余深 张阁 ☛ 000005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