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鸣玉1815—?
清昆剧演员。名阿金,字俪笙,号鸣玉,一作明玉,小名娃子,行三,习称“杨三”。江苏扬州人。工丑。道光年间入苏州昆腔科班习昆生,后改丑行。入京后,因昆剧日衰而搭和春、四喜等京班演出,唱、念以至武功动作等,悉照苏昆原样搬用,与京丑黄三雄、刘赶三鼎立,同为京剧丑角艺术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旧剧丛谈》称其与朱莲芬合演《活捉》,“足捷如风,身轻于纸,觉满台阴森有鬼气”。齐如山认为“百年以来唱丑脚的,第一要数杨鸣玉”(《齐如山全集》)。为“同光名伶十三绝”之一。病故后,京师有“杨三已死无苏丑,李二先生是汉奸”之谚。足见其影响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