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计划成本亦称“材料计划价格”。指以材料实际成本为基础,按照编制计划的要求事先确定的材料成本。对有统一调拨价的材料,一般以调拨价加运杂费作为计划单位成本; 对没有统一调拨价的材料,可按上年实际平均采购成本作为计划单位成本。材料计划成本通常由企业的计划部门会同供应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制订,列入材料价格目录,一般一年之内不作变动。材料采用计划成本计价核算,能够简化材料日常收发的核算手续,加快核算速度,便于编制计划,考核材料采购业务成果,也有利于考核生产单位耗用材料的成本情况。但采用这种计价核算方法,对发出材料和库存结存材料,月终必须通过计算和分配材料成本差异,将其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以便准确计算产品成本和编制会计报表。 材料计划成本亦称“材料计划价格”。按照编制计划的要求,统一内部材料核算价格的需要,事前制定的材料单位成本。通常由地区的建筑安装工程定额站与施工企业材料供应部门共同编制而定,列入材料价格目录。计划价格一经批准确定之后应相对稳定,遇有生产资料价格上调,一般在原价格基础上调系数。执行材料计划成本,可以提供编制工程造价需要的统一材料价格,以控制工程造价,防止由材料计划成本的不统一而盲目增加工程造价。其次统一施工企业材料成本计价,以考核不含材料价差的工程成本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