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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李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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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李觏1009—1059

北宋思想家。字泰伯,建昌军南城(今属江西)人。南城在盱江边,旧称盱江先生。家贫好学,以教学为生,从学者常数十百人。仁宗皇祐二年(1050年)因范仲淹荐为太学助教,后为直讲。其哲学思想有唯物主义因素,认为五行万物是阴阳二气之会合。反对道学家不许谈“利”、“欲”的虚伪道德观念,认为“人非利不生”,“欲者人之情”。很重视发展生产,指出“治国之实必本于财用”。主张做到“人无遗力,地无遗利,一手一足无不耕,一步一亩无不稼”。还注意土地问题,说“平土之法,圣人先之”。主张“限人占田,各有顷数,不得过制”,在农民有田可耕(包括佃耕)的条件下,然后于占田之外,“有能垦辟者不限其数”。为了增加农业劳动力,主张将过多的工商者和不在四民(士农工商)之列的“冗者”(如和尚、道士、巫医卜相、倡优等)驱之归农。著作有《盱江文集》(或称《直讲李先生文集》)。

李觏

李觏

古代文人传说。见明江盈科撰《谈言》。相传宋李觏贤而有文章,素不喜佛,不喜孟子,好饮酒。一日有达官送酒数十斗,泰伯家酿亦熟,士人知其富有酒,然无计得饮,乃作诗数骂孟子。李见之,大喜,留连数日,所与谈,莫非骂孟子也。不久酒尽,乃辞去。既而闻又有寄酒者,士人再往作仁义正论三篇,大率皆诋释氏。李览之,笑云:“公文采甚奇,但前次被公吃了酒后极索寞,今次不敢相留,留此酒以遣怀。”闻者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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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觏/命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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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觏

李觏

李觏(1009~1059),字泰伯,建昌军南城(今属江西)人。宋皇祐初,以范仲淹荐授太学助教,终海门主簿,太学说书。其文格逊于欧阳修、曾巩,其诗风致似李商隐。有《盱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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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觏

李觏

中国古代笑话。李觏,字泰伯,盱江人,贤而有文章,苏子瞻诸公极推重之。素不喜佛,不喜孟子。好饮酒,作古文弥佳。一日,有达官送酒数斗,泰伯家酿亦熟,然性介僻,不与人往还。一士人知其富有酒,然无计得饮,乃作诗数首骂孟子,其一云:“完廪捐阶未可知,孟轲深信亦还痴。岳翁方且为天子,女婿如何弟杀之?”李见诗大喜,留连数日,所与谈,莫非骂孟子也。无何酒尽,乃辞去。既而又有寄酒者,士人闻之,再往,作仁义正论三篇,大率皆诋释氏。李览之,笑云:“公文采甚奇,但前次被公吃了酒,后极索寞;今次不敢相留,留此酒以自遣怀。”闻者大笑。参见“李观”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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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觏

李觏1009—1059

字泰伯,世称盱江先生、直讲先生,建昌军南城(今属江西)人。俊辩能文,宋仁宗庆历(1041—1048)间,举茂才异等不第,创建盱江书院,教授生徒,从学者常数百人。皇祐(1049—1054)初,范仲淹等荐为试太学助教。嘉祐(1056—1063)中,为海门主簿,太学说书。嘉祐四年(1059)卒,年五十一。他通经术,排斥佛、道迷信,支持庆历新政的改革,是一位有进步倾向的思想家。他的诗受韩愈、皮日休等的影响,出语奇特,比较有气概。然其小诗造句平易,与其古体不同,如《绝句》(人言落日是天涯)《璧月》(璧月迢迢出暮山)等。有《直讲李先生文集》(一名《盱江集》)三十七卷,外集三卷。宋魏峙有《李直讲年谱》,载《盱江集》卷首,《宋史》卷四三二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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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觏1009—1059

字泰伯。建昌军南城(今江西南城县)人。北宋文学家。自称“南城小民”。仁宗皇祐初,经范仲淹推荐,为太学助教,后擢直讲。嘉祐中召为海门主簿,官至太学说书。学者称“盱江先生”。原有《退居类稿》十二卷、《皇祐续稿》八卷及后集六卷。今有《直讲李先生文集》八卷。
索引:李觏,泰伯,南城小民,盱江先生。

李觏

 北宋哲学家。字泰伯,世称盱江先生,又称直讲先生,宋建昌军南城(今属江西)人。庆节二年(1042)举“茂才异等”不第,遂以收徒讲学为生活之资,以养亲老。倡立盱江书院,从学者常数百人。皇祐初,经范仲淹推荐,为试太学助教。上《明堂制定图序》,广引古籍,论明堂之制。嘉祐中,召为海门主簿,太学说书。其政治思想具有进步性,强调“救弊之术,莫大乎通变。”反对蹈故袭常,拥护庆历新政,对王安石颇有影响。在哲学上持气之一元论,认为自然由阴阳二气组合而成,事物普遍存在有矛盾,矛盾是事物变化的内在原因,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观点。他批判儒家义利对立、贵义贱利的观念,认为“人非利不生”,高度肯定利在历史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主张义利统一。认为主观来自客观,强调学习的重要性,攘斥佛老,对神仙方土、巫医相卜、鬼神迷信等都加以抨击。著有《直讲李先生文集》。
李觏

李觏1009-1059

北宋辞赋家。《宋史》有传。字泰伯,世称盱江先生、直讲先生。建昌军南城(今江西南城县)人。家世寒微而俊辩能文,为范仲淹所重。创盱江书院,从学者常数百人。仁宗嘉祐2年(1057)范仲淹荐为太学助教,次年除海门主簿,太学说书,4年(1059)权同管勾太学。平生以文章知名,通经术而不喜孟子。反对诞谩谬说,以平凡实际人事释《易》。诗文创作力避“熟陈”,以新颖独创为贵。所作《长江赋》、《麻姑山赋》、《疑仙赋》,皆篇幅短小,而辞旨清丽。有《盱江集》3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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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觏lǐ gòu

〖名词〗
李觏(1009—1059),北宋思想家。字泰伯,建昌军南城(今属江西)人。南城在旴江边,旧称旴江先生。曾任太学助教,后升直讲(1)。《袁州州学记》:旴江李觏谂于众曰:惟四代之学,考诸经可见已。——旴江李觏告知大众说:虞、夏、商、周四个朝代的办学情况,从经书上查考就可以了解。

李觏1009—1059

北宋中期思想家。字泰伯。建昌军南城(今江西省南城县)人。皇祐二年(1050)经范仲淹等人荐举,被任命为将仁郎太学助教,后充直讲。次年,朝廷根据国子监的奏请,召为海门主簿、太学说书。曾著《礼论》七篇和《<礼论>后语》。认为礼是“人道之准”、“世教之主”,圣人“治天下国家”的准则。刑起源于礼,是礼所派生的,是礼的辅佐,是服务于礼的一种手段。在《安民策》中,提出了安民之要首先在于教化的理论。主张明谨用刑,“持法以信”。认为法是天子和普天之下的臣民都必须遵守的共同规范,要求统治者“不辨亲疏,不异贵贱,一致于法”。反对频繁的赦和赎,认为“数赦赎”是一种不合理的刑制,既不利于百姓,也有害于犯罪者,是不足取的。所著旧称《直讲李先生文集》或《盱江文集》。今本《李觏集》系中华书局按《四部丛刊》影印本,并参考其它刻本整理而成。

李觏1009—1059

北宋思想家。字泰伯。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因南城在旴江边,又创旴江书院,故世称旴江先生。少时家贫,勤奋好学。两试不第。平生以著书讲学为业,弟子甚众。先为太学助教、直讲,后又任太学说书、通州海门县主簿等职。著有《直讲李先生文集》(又称《旴江集》)39卷。1981年中华书局出版有《李觏集》。其伦理思想主要集中在《礼论》、《潜书》、《广潜书》、《安民策》和《庆历民言》等篇中。李觏伦理思想以人性论为基础。他认为,人因“受命于天”而“超然异于群生”,又因具有伦理道德,故能自贵于世间万物(见《删定易图序论》六)。人性有上智、中人和下愚三品。其中,上智是不学而能的圣人,下愚虽学而不能,只具人之体而已。中人则可分三等:学而得其本者,成为贤人,与圣人同;学而失其本者,为迷惑之人,守于中人的地位;兀然而不学者,为固陋,与下愚之人同。故而人“性之品三,而人之类五”(《礼论》第四)。李觏肯定人的情欲的自然合理性。认为“利者,人之所欲”(《易论》第六),“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内治》第四),即便圣人也不例外,从而为其先验主义的人性理论罩上了一层自然主义的色彩,同时也构成了其人性理论的内在矛盾。这是李觏作为庶族地主阶级思想和政治代表的二重性品格在理论上的反映。李觏伦理思想的核心是其“礼”论。他赋予“礼”以实在的物质生活内容。认为“礼”是法的总纲、总名,是“顺人之性欲而为之节文者”(《礼论》第一),它是人们行为的最高道德标准;“礼”是乐、刑、政、仁、义、智、信七者之本,而此七者皆“礼”之别名和体现。这就把“礼”推广到了行政、法律、道德、艺术等社会生活领域。李觏十分崇“礼”。说“礼”是“人道之准,世教之主”(《礼论》第一),强调合理适宜、节制有度,反对无节无度。他主张礼有等级之别,但也反对儒家“礼不下庶人”的传统观念,认为“庶人丧祭皆有其礼”(《礼论》第六)。其“礼”论主要代表了庶族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广大劳动人民的愿望。李觏反对儒家“贵义贱利”的道义论价值观,提出了“利欲可言”的功利主义思想。认为“人非利不生”、“欲者人之情”(《杂文·原文》)、“食不足,心不常”(《平土书序》),礼义与利欲是相统一的。并警告统治者不能利欲无度,而要与民同利欲。他注重功利,但主张“循公而灭私”(《上富舍人书》)。既反对脱离一定利益内容的空泛虚伪的道义,也排斥唯利无义、极端自私的功利。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认为人以善立,善以教成。国君要治民、安民,除了提供物质生活资料和运用政治法律的手段之外,还必须实行教化,以教人成善,使家有孝子、国得忠臣。在北宋中期学术思想日益空浮、理学思想日趋兴盛的情况下,其思想颇具批判锋芒和战斗力量。首开有宋一代功利主义学说的先河,尤其为陈亮、叶适在王霸义利问题上对朱熹的观点提供了思想武器。

李觏

154 李觏1009—1059

北宋思想家。字泰伯,江西盱江人,小地主家庭出身。晚年任太学助教,太学说书,海门主簿,一生仕途不利,主要从事学术研究。他尖锐批判传统贵义贱利思想,认为“人非利不生”,“利用厚生,为政之本”,应该以利广道,不应该反对言利。他指出,土地兼并造成“贫者欲耕而或无地,富者有地而或乞人”,是民穷国贫的主要原因。他提出“平土”主张,实行每户百亩的井田原则,以解决土地占有上的贫富不均。他认为中小地主及一般富商是“自养之民”,国家应该保护他们的利益,实行“安富”政策。他主张抑末,驱多余的工商业者务农,但不否定工商业活动的积极作用,并主张在茶法和盐政中利用商人的自由运销代替封建官府的专卖制度。财政上主张“简役而轻赋,节用以求足。”李觏的经济思想代表了中小地主阶级的利益,反映了宋代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要求。

☚ 杨炎   王安石 ☛
李觏

李觏1009—1059

字泰伯,建昌军南城 (今江西境内盱江边)人,因曾创建盱江书院,亦称盱江先生,北宋思想家。曾任太学助教、直讲。他的主要著作是《李觏集》(亦称《盱江文集》),他的思想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倾向,主张社会变革。在人口思想方面:其一,“生民之道食为大”。主张大力增殖农业人口,他坚持农业既是人口生存衣食之根本,亦是国富足用之源。提出应把农业生产放在治国理民的首位,要大力发展农业。为此,必须大力发展农业人口,限制工商人口,限制释老、巫卜、冗吏、倡优游食之人口,减除“冗食”者,以及“禁巧伪”、“复朴素”、“尽地力”、“辟田垦”,并提出“平土之法” (《李觏集·平土书)》。企图通过“均田”达到人无遗力,地无遗利,人给家足的目的。所以他说: “生民之道食为天,有国者未始不闻此论也”(《李觏集·平土书》),“人所以为人,足食也;国所以为国,足用也”(《李觏集·国用书》)。其二,主张行“厚民”之策。李觏继承了前人的民本思想,提倡“为民立君”,反对“为君养民”,面对当时土地兼并、贫富不均等严重问题,提出了“民心可畏”的命题。他从安定人口,安社会秩序出发,主张实行制止奢侈、抑制兼并,量入为出,轻徭薄赋、节用而爱人等“厚民”政策,并警告统治者,若一味诛求,则必引起人民反抗。

☚ 陆贽   苏轼 ☛

李觏1009—1059

北宋思想家。字泰伯。南城(今属江西)人。创盱江书院,以授业为生,人称盱江先生。主元气一元论,提出“权者,反常者”、“性必有习”、“人非利不生”等命题。非难佛道鬼神之论,指斥贵义贱利之说。著作有《直讲李先生文集》。参见“经济”中的“李觏”。


李觏

十分重视当时现实的经济问题和发展生产,提出“治国之实必本于财用”。做到“人无遗力,地无遗利,一手一足无不耕,一步一亩无不稼”,注意解决土地问题,主张“限人占田,各有顷数,不得过制。”为增加农业劳动力,主张驱过多的工商业者和“不在四民之列”的“冗者”如和尚、道士等归农。对黄金白银在商品流通中日益重要的作用、谷物价格变动对社会各阶级集团的影响等方面也有论述。著有《直讲李先生文集》(又称《盱汇文集》)。参见“哲学”中的“李觏”。

盱江集/直讲李先生文集

☚ 老苏文选   盱江集 ☛

李觏

李觏1009——1059

字泰伯。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自称“南城小民”。又因南城在盱江边,因其创建盱江书院,故也称盱江先生。少年家贫,两次应试不中,居乡里教学为业,从者常数百人。仁宗皇佑初(1049)经范仲淹推荐为太学助教,后擢直讲,召为海门主簿,太学说书。李觏是北宋具有独立见解的思想家,俊辩能文,文中多以载道,对某些儒家传统思想,往往提出非议。他极力推崇韩愈,主张一切文章都要有“兴国家,靖民生”的作用。(《上李舍人书》)。其散文大多是论、策、书、表等,广泛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被誉为“皆从大处起议论。”如《潜书》、《广潜书》、《礼论》、《庆历民言》、《富国》、《安民》、《强兵》等,反映了他的政治、经济、军事、法律方面的主张,语言简练,逻辑严密,论证有力。著有《直讲李先生文集》。

☚ 苏洵   蔡襄 ☛
李觏

李觏公元1009年~1059年

字泰伯,北宋南城(今属江西)人。从小好学,二十三岁即开始著书,后经范仲淹举荐为太学助教,宝元二年(公元1039年)作《富国策》十篇,其中第八篇专论货币。对货币之起源,认为是古代“以有易无”的物物交换“轻重之数无所主宰”(缺乏衡量商品价值的统一标准),故“后世圣人制币以权之”,认为货币是“圣人”创造,这一点不如司马迁,但将货币产生同物物交换的不便联系起来,把唐代杜佑没有明确的“数”表达为“轻重之数”,自是一大进步。他用货币数量说明物价“大抵钱多则轻,轻则物重;钱少则重,重则物轻。”对当时钱少的原因,认为是“奸人”销毁铜钱来铸造恶钱或铜像、铜器以贸利,故主张收恶钱和铜像、铜器来铸钱,强调搞好钱法是“有国之急务”。著作有《直讲李先生文集》等。

☚ 张方平   司马光 ☛
李觏

李觏1009—1059

字泰伯,世称盱江先生, 又称直讲先生, 建昌军南城(今属江西)人。他在坚持传统的农本思想的同时, 指出解决饥馁要以解决土地问题为前提: “土地, 本也; 耕获, 末也。无地而责之耕, 犹徒手而使战也。” (《平土书》)在重申重农抑商的同时,反对官营专卖制度,主张让民间商旅自由竞争;并一反传统的义利之说,肯定人对饮食、衣服、居室、器皿等物质生活条件的基本要求,开南宋永嘉功利主义学派之先河。著作有《直讲李先生文集》三十七卷,另年谱一卷,外集三卷。通行《四部丛刊》本。近年中华书局所出标点本, 更名《李觏集》。

☚ 王安石   范祥 ☛
李觏

李觏1009—1059

字泰伯,北宋建昌军南城 (今属江西盱江) 人。仁宗庆历二年 (1042年)应茂林异等考试不中,次年于南城立学执教,“学者常数十百人”(《宋史·李觏列传》)。皇祐二年(1050年) 由范仲淹推荐为太常助教。 嘉祐三年 (1058年) 担任海门主簿大学说书。次年卒。著作有《直讲李先生文集》 (亦称《盱江文集》),今编有《李觏集》)。重视研究社会经济问题,其经济思想在北宋思想家中占有重要地位。推崇《周礼》,著有《周礼致太平论》,期望致宋王朝天下太平; 又著《平上书》,对 《周礼》 田制内容予以解释引伸。称“平土之法,圣人先之”( 《直讲李先生文集》,《平土书序》),并将《周礼》 的土地规划制成“王畿千里之图”,“乡遂万夫之图”,“都鄙一同之图”等三个图表。主张尽地力,鼓励垦辟田地,要求“限人占田,各有顷数,不得过剩”,“然后于占田之外,有能垦辟者不限其数” (同上书,《富国策》第二)。为发展农业生产,提出“先行抑末之术以驱游民” (同上),游民包括从事奢侈品生产与流通的工商业者和释老、冗吏、巫医卜相、娼优角觚等“冗者”。针对“富者日长,贫者日削” (同上书,《平土书序》),“贫者无立锥之地而富者田连阡陌” (同上) 的社会现状,主张“上下有等,奢侈有制” (同上书,《安民策》第四),以限制人们的欲望。重视财利,指出“人非利不生,曷为不可言。” (同上书,《原义》) 又作《富国策》 10篇,明确宣扬富国之学,认为“是故贤圣之君,经济之事,必先富其国焉” (同上书,《富国策》第一),“治国之实必本于财用” (同上)。为“力有所勤,夙兴夜寐,攻苦食淡,以趣天时听上令”的农工商富人辩护,不同意任意予以打击,说:“如此之民,反疾恶之”,“则任土重,求之多,劳必于是,费必于是,富者几何不转而贪也! 使天下皆贫,则为君者利不利乎?”,并将“富者”与“强者”区分开来,指责将富者与强者等同看待,“彼推理而诛者,果何人耶!” (同上书,《国用》第十六) 对战国以来“谷贱伤农”,“贵则伤末”的观点,首次提出不同看法,说“愚以为贱则伤农,贵亦伤农; 贱则利末,贵亦利末。” (同上书,《富国策》第六)。认识到发挥商业部门社会职能的重要意义,从商业经济的角度反对盐、茶专卖,认为“莫如通商” (同上书,《富国策》第九),许民间自由买卖竞争,官取其税以充裕财政。并认为许商人自由运销可克服商品质量掺假或储运不善而变质、价格高,购买不便等缺陷,“利国便民,莫善于此” (同上书,《富国策》 第十)。还主张改革唐代的义仓制度,将征来的义仓粮食改为“寄留”,凶年时下户乏粮收回寄留的粮食。上户寄留的粮食用以赈救贫民,其数量给予汇载,达到一定数量仿西汉贾谊之法拜以爵级 (同上书,《富国策》第七)。(参见《富国策》)

☚ 张方平   苏洵 ☛

李觏1009~1059Li Gou

scholar and poet of the Song Dynasty.Works: Recollection of Qiantang River,Reading Song of Everlasting Regret,The Moon of Jade,Sad Thoughts of Later Autumn,etc.

李觏1009—1059

北宋哲学家。字泰伯。南城 (今属江西)人。南城在盱江边,称盱江先生。皇祐初,范仲淹荐为试太学助教,上《明堂定制图》。嘉祐中,在太学讲书。一生贫困。他反对道学家的清心寡欲说,认为“人非利不生, 曷为不可言?” “欲者人之情, 曷为不可言?”肯定了物质生活之重要。著有《周礼致太平论》、《土书》、《平礼论》、《退居类稿》、《皇祐续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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